近年来,太湖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规定,严格履行自身工作职责,紧密围绕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五项职能开展工作,细化履行线索接收、分办、保管和统计等管理职能,强化问题线索管理,提升线索处置质效。
健全内控机制,从制度上完善监管体系,印发《太湖县纪委监委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内控机制暂行规定》,细化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原则、工作体制、线索受理等内容,督促各办案单位规范执行案件办理规定和程序,审慎运用各类审查调查措施,强化安全保障和监督,确保案件办理符合办案规定。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统计工作规则》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案件数据的收集、录入、汇总、上报工作并严格审核把关,重点对涉案人员和监察对象分类、职务级别、干部管理权限、违纪违法问题种类等关键和基础统计项目信息进行准确登记,精准填报,不断提升统计资料的全面性、准确性、时效性、直观性。
为提升研判处置问题线索能力,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准确把握四种处置方式的核心要义,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会同各室(部)定期汇总核对线索处置情况,实时掌握线索处置进度,持续提高问题线索管理与处置的科学化水平,坚决杜绝问题线索失管漏管、随意处置、分类不当等情形发生。
2023年,该县纪委监委共召开线索排查会7次,参加线索专题会20余次,推动线索及时处置。全县纪检监察机构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766件,初核立案率52.37%。
“问题线索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源头和基础,我们将深刻把握案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要求,一方面抓好成果管理,一方面落实好过程监管,积极履职担当、创新争优,认真抓好各项制度执行。”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