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安庆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迎江区纪委监委对安庆市花木公司原经理王立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立勤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严重;日常生活中追求低级趣味,长期与管理和服务对象一起赌博,影响恶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搞权钱交易,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项目协调、工程款拨付、苗木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立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庆市交控集团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立勤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经迎江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收缴王立勤违纪违法所得;由迎江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迎江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