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28日至9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怀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了巡察。2023年11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怀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及时安排部署。怀宁县发改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自觉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及时提请县委、县政府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涉粮问题巡察“回头看”整改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二)扎实推进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始终做到一一对应抓整改、压实责任抓整改、动态管理抓整改,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巡察整改对账销号制度,对于措施不过硬、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坚决不予销号,严把整改质量关。
(三)注重建章立制。坚持边查边改边建,一方面下大力气整改突出问题,另一方面从制度缺位和薄弱环节入手,全面分析问题根源,共修订完善制度机制16项。同时更加注重执行制度,督促各相关单位以制度明确责任,以制度推进工作,以制度固化作风建设成果,确保各项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方面整改情况
1.加强理论武装
(1)深入开展粮食安全重要内容学习。一是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纳入县委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县政府党组会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给我省太和县种粮大户徐淙祥重要回信精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同时印发《关于全力抓好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三是各涉粮单位党组均围绕单位职责开展专题研讨交流活动,并将粮食安全工作纳入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2.认真履行职能职责
(2)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一是2023年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2次,2024年将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纳入县委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二是出台《怀宁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关于推动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相关办法举措。三是制定《2024年度乡镇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单项评分细则》。四是对照2023年度考核细则,完成2023年度乡镇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粮食安全”考核单项评分工作。
(3)充分发挥县粮食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作用。一是将县粮食安全领导小组调整为县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领导小组。二是召开县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了县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三是各相关成员单位将粮食安全工作纳入了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要点。
3.加强耕地保护
(4)严守耕地红线。一是通过原地恢复和异地找回等方式找回耕地,目前我县实际耕地保有量已超出“三调”要求面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已超出市政府下达的任务。二是2021、2022年乡村振兴战略“粮食安全”实绩考核耕地保护相关扣分项均整改完成。
(二)粮食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方面整改情况
4.加强党建引领
(5)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一是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二是加强涉粮重要事项研究谋划,研究审议《2024年粮食工作要点》。三是完成对省储库党支部后进党组织整顿情况的验收评定。四是省储库党支部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
5.积极履行管理职责
(6)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县委常委会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成立核查组,对省储库三个专项治理活动重新进行梳理排查。三是根据梳理排查结果,对发现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6.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7)全面加强粮食流通监管。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集中教育培训、“智慧皖粮”信息员信息化业务培训。二是举一反三,对省储库2023年度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情况开展一次全面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已责令省储库整改完成。
(8)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围绕涉粮巡察整改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二是举一反三,对定期巡查和定向粮销售监管工作进行规范,严格开展定向粮销售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工作。
(9)加强问题整改跟踪问效。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印制“12325热线”海报和《粮食流通相关法规摘编》,到县各涉粮企业开展粮食流通法规宣传,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粮食收购相关法规。二是对2022年秋粮、2023年夏粮收购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回头看”,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三是省储库完成所有仓系留装置的安装。四是制定《关于2024年粮食流通执法督查计划安排的通知》,完成2024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自查工作。
7.加强粮食安全应急体系建设
(10)完善粮食调控和应急保障能力。一是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县发改委党组召开涉粮巡察整改专题学习研讨会。二是修订印发《怀宁县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保障企业开展应急培训。三是修订印发《怀宁县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网点)管理办法》,对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进行梳理排查,不符合要求的已在2024年认定过程全部予以更换。
(三)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方面整改情况
8.规范政策性粮食出入库制度执行
(11)严格出入库监管。一是省储库组织开展仓储、质检业务培训,签订《安全储粮责任书》,并对2023年粮食出入库情况进行复查。二是举一反三,将政策性粮食出入库情况列入每月定期巡查必检内容。
9.规范熏蒸作业操作
(12)严格作业实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制作“一规定两守则”学习手册并下发学习;组织仓储保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二是举一反三,对省储库2022年、2023年所有粮情记录、熏蒸记录进行检查和问题整治。
10.规范政策性粮食溢余处置
(13)严格溢余粮处置监管。一是省储库开展了专项业务培训,规范了溢余粮处置流程。二是加强了对省储库溢余粮处置的监督检查。三是举一反三,对2022年5月以来省储库溢余粮处置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四)粮食领域廉洁风险和作风建设方面整改情况
11.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4)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一是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制定《县发改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开展涉粮领域廉政风险排查。三是制定《县发改委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将发改委相关科室、省储库等列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监督对象。
(15)积极发挥驻县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作用。一是驻县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向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述职,县纪委监委针对纪检组全年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二是驻县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强化对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驻县发改委纪检监察组2024年以“四不两直”方式对省储库开展监督走访2次,共发现问题2个,发现问题均已现场责令整改完成。
(16)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一是按要求重新开展涉粮专题警示教育,并组织研讨交流和自查自纠。二是深入开展“以案示警 以学正风”专题警示教育。三是县发改委领导班子成员在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委机关相关人员案例进行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四是邀请县纪委科室负责人到县发改委开展相关专题警示教育。
12.规范资产处置管理
(17)妥善处置公务车辆。一是加强学习,强化监管意识。对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组织学习。二是将相关公务车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进行公开拍卖。三是举一反三,严格“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13.强化廉洁风险防控
(18)加强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工作谋划部署。对《全市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传达部署,多次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县发改委、省储库均开展了财务专题学习和业务培训。三是缩减接待经费开支。省储库在库办公会议上明确提出接待费逐年下降目标。四是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印发了《怀宁县发改委关于加强省储库业务接待费管理的办法》,修订了《安徽怀宁省级粮食储备库业务接待费管理制度》。
14.严格政府采购制度执行
(19)完善零星项目内控制度。一是加强学习,强化监管意识。对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组织学习。二是省储库组织开展招标采购业务学习,并制定《安徽怀宁省级粮食储备库零星工程管理制度》。三是2024年以来,省储库采购设备均严格履行招标程序。
15.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20)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对原各粮站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对未入账资产全部完成入账。三是制定《怀宁县发改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16.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21)严格落实专款专用。一是对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组织学习,并开展专题研讨。二是举一反三,2024年严格落实专款专用。
(五)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7.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22)紧盯责任抓落实。一是县委书记先后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涉粮领域巡察整改调度会议、县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督导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县长先后主持召开县政府党组会、县长办公会,组织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专题学习研讨,听取涉粮领域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三是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等县领导先后多次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18.深入查办巡察移交线索
(23)深入开展相关问题核查。一是县纪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等内容。二是对相关问题线索重新开展核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4)严格相关问题事项查办。一是县纪委对相关涉粮问题线索案卷文书、补证清单进行完善。二是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纪委监委组织的视频讲堂及年轻干部共享课,共计400余人次。三是对涉粮领域案件开展“回头看”复查复核。
(25)强化案件办理质效。一是县纪委对反馈相关问题进行了复查复核。二是及时组织业务培训活动。整改以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7场。三是为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整改以来,县纪委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
19.强化制度建设
(26)加强问题整改,强化长效机制建立。一是印发了《怀宁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二是已将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人员人员配备到位。
三、持续巩固拓展,推动整改工作常态长效
(一)持续深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要求的重要抓手,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体现政治担当。
(二)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和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对照整改目标要求紧盯不放,持续跟踪督办落实。
(三)持续建立长效机制。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分析,以点带线扩面,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效,争取做到整改一个问题、纠正一类错误、健全一套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4611798;邮政地址:怀宁县政和路128号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电子邮箱:2937169858@qq.com。
中共怀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