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8日至10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要求
(一)深化认识,在整改中充分体现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院党组高度重视,照单全收、深刻反思,全力整改,力求在市委领导下,通过巡察整改,解决好法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诸方面存在的问题;力求坚持依靠改革解决问题,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备工作机制,提升审判能力;力求充分履行党建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抓好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班子领导力和全员战斗力;力求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
(二)立即行动,迅速推开巡察整改。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整改进展情况。2020年1月20日,反馈巡察意见的次日,市中院党组就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学习研究反馈意见,部署安排整改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认领问题,并定人抽人负责具体工作。经过1月20晚碰头会讨论,1月21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出稿,提交党组讨论。1月22日成稿并报送市纪委监委。3月20日结合新要求,形成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报市委巡察办。6月1日,向市委巡察办报送《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整改台账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一体安排选人用人工作落实情况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两个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6月5日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报送了《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三)坚持将巡察整改与防疫防汛、审判执行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2020年,在党组会、周例会上共讨论研究巡察整改事项50余次,2020年3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11月4日-5日,结合实际需要,安排第二、五、六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支部党员就巡察整改事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对照检视反思,强化整改落实与成果运用。推进全市法院巡察整改工作,7次在全市法院院长专项会上具体安排,在全市法院年度工作要点、全市法院年度工作会议、全市法院年中工作会议中,均将巡察整改列入重点项部署。
(四)开展“三项治理+”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3月25日始,根据市委要求,组织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三项治理+”行动——刑事涉案物品处理专项治理、刑事财产刑移送执行专项整治、案款(执行款)专项清理,“+”指的是诉讼费收取结算专项整顿。到6月底,刑事涉案物品处理专项治理、刑事财产刑移送执行专项整治、案款(执行款)专项清理、诉讼费收取结算专项整顿都完成要求。
(五)持续发力,整改工作一以贯之。2020年8月14日,向市委巡察办报送《“三项治理”行动汇报》。10月10日,根据通知又向市委巡察办报送《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党内通报稿)》。10月16日,就巡察整改需要继续和强化事项再向市委巡察办专题报告。11月25日,报送了《中共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汇报》《关于专项整治情况的汇报》。
2021年1月18日,报送了《关于2020年度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2021年1月上旬,市中院党组两次召开党组会,对市中院巡察整改“回头看”进行专门部署安排。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逐条对照再检查,认真复盘查摆。1月11日-15日,由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成5个“回头看”督查组,到基层法院开展巡察整改、系统治理、司法巡查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督查。2月19日,报送了《全市法院巡察整改及系统治理情况“回头看”报告》。
二、严格对标对表,逐项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有力
(1)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在巡察期间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中,开展集中学习研讨,集中学习了“两书一章”、党内重要法规,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全国和省、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等,外请市委党校、市纪委监委派员作形势政策教育报告,全面领会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专题教育确定的10个重点问题,安排每个问题都有交流研讨,每个问题都有三个以上重点发言人,还将交流研讨内容汇编成册。“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增强了全市法院干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定了政治站位、提高了政治能力。
(2)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巡察以来,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项,2020年共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9次。已列入党组年度工作报告重要内容,报告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党组主体责任开始得到有效落实。二是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巡察以来至2020年底一把手上党课4次,主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整改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个人述职述廉内容和民主生活会内容。主持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清单》。三是落实领导干部抓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院领导班子成员组织分管部门开展政治学习,督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析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分管部门干警的监督指导,适时进行谈心谈话。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措施。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做好思想武装。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半年报告制度,积极准备“一年一报告、一检查考核”,对应制定本院落实清单。抓好本院“两微一网”阵地建设,与主流媒体联动,对涉黑涉恶等重大敏感案件坚持“三同步”处置,主动作为,主导行为。专门制定了《加强法院网站、“两微一端”及工作群规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微信群、QQ群管理的通知》,对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的1名干警提醒谈话。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
(1)针对执行指标任务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近年来收结案情况数据分析,测算各基层院适当的月度结案率基准、结案任务数基准,形成指引,作为管理方法,供各院日常抓执法办案参照,用日常的有效管理,实干快结,出成效,出好成绩。二是一旦发现收结案数据异常,即进行点对点监管,核对卷宗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情况,防止人为控制收案、不客观不规范结案。三是就有的基层法院前两年存在一案分立、年前动员撤诉结案等,在政治监督谈话中,市中院主要领导专门就此予以诫示。
(2)针对刑事财产刑未移送执行的问题
一是巡察期间反馈的市中院34件未移送执行案件,已于2019年10月中旬全部移送执行。由此,还拟定下发了关于财产刑审理、移送执行的规定。二是疫情形势稳定后,2020年3月25日始,全市法院系统开展刑事财产刑移送执行专项整治行动。2015年以来已生效未移送执行的刑事财产刑案件1904件,均已移送立案执行。
(3)针对刑事涉财产刑案件中执行标的表述含糊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2019年5月制定的《扫黑除恶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举措)》,判项、判量清晰明朗,方便执行。二是安排市中院刑事法官就财产刑如何判决,专题学习研究。在全市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对财产刑判决要与犯罪事实查明、定罪量刑同样予以重视,做到判项明确、判量具体,便于执行。三是刑庭、执行局就刑事财产刑执行多次会商,解决具体问题;对疑难案件由刑事审判法官予以释明,商订执行方案,形成会商记录。
3.针对司法改革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市中院制定印发《安庆法院司法改革落实要项》,为全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提供基本遵循。二是加强员额法官制度的执行,坚定落实法官遴选规则,注重向优秀年轻干警倾斜;2020年,市中院7名优秀年轻同志进入员额法官队伍。三是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和《人民法院法官员额退出办法》,院长就此作专门解读。四是在这两年推开的绩效考核基础上,2020年出台了《法官考评委员会组建方案和工作规则》《法官考评规定》《审委会委员年办案数规定》,客观考评法官业绩,落实院庭长、审委办案基本要求。五是据情调整组建审判组织、调配法官员额。新组建了快审团队,有效化解了几个民庭办案任务偏重的反映。推进环资审判“三合一”审理和集中管辖机制。后续将对审判组织再作调整,个别审判庭审判分工新组合也在计议中。六是对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建设加强服务指导,开展法院员额法官择优选升工作,组织全市法院员额法官遴选工作,2020年全市基层法院遴选出18名员额法官。七是就巡察反馈问题中的3名员额法官仍在从事原行政工作——该3名员额法官,2017年已经免去了行政职务;现在,1名退出员额,2名专职执法办案。本次整改中,再次重申,要坚持员额法官要以办案为基本职责这一定位。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力不强
(1)针对思想上有松懈现象的问题
一是加强统筹调度。疫情形势稳定后,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全市法院院长专项会上,即行部署、有密度地调度年度扫黑除恶工作。市中院扫黑办每周召开碰头会,安排日常工作。继续对基层法院实施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限期整改。二是针对疫情下案件审理中的被告人“不能会见、不能提审”的问题,市中院向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作了专门报告,由市委政法委协调,已经解决了“通道”。
(2)针对审判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抓学习不放松。2019年5月以来,市中院已18次组织刑事法官集中学习最新司法文件和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讨论,学深悟透,增强司法实践能力。二是加强集体研究、加强业务指导。对全市基层法院所有涉黑案件,市中院都安排专员全程跟踪服务督导。对基层法院审理中的问题,由中院组织讨论,48小时内予以答复,必要时向省高院汇报,以保证审理进度,保证准确定性。专门召开安庆法院审理涉黑恶犯罪案件座谈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对“套路贷”等新型黑恶势力犯罪,专题调研分析,完成了《全市法院套路贷涉黑恶案件调研分析报告》,接续编辑《扫黑除恶司法必读手册》(一)(二)(三),用以指导办案。三是严格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准确认定黑与恶、恶势力犯罪集团与恶势力团伙,防止拔高或降低,统一裁判标准。市中院3次在全省法院扫黑除恶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四是督导各基层法院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调配好审判资源,统筹安排,确保组成完整、有质量的合议庭,充足办案力量。五是强力推进“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全市法院一审受理涉黑恶案件98件,二审受理69件,全部审结;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2.47亿,追缴、没收违法财产执行到位2.25亿;完成了“两清”——案件清结、黑财清底。
(3)针对宣传效果不佳的问题
一是以全市法院审理的案件为基本素材,运用庭审直播、公开宣判、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以案宣传。二是在本院“两微一网”开展常态化宣传,积极向上级法院和主流媒体推送稿件,增强宣传的实效性、影响度。三是借助千家万户访平安、政法干警进网格、法官工作室等,贴近群众,深入宣传;利用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各类法治主题宣传日,扩大宣传。
5.针对脱贫攻坚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提高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性、艰巨性的认识。脱贫攻坚是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体现,也是党的性质的必然要求。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2020年3月12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对帮扶的2个贫困村年度帮扶计划。当前着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加大工作投入,支持扶贫工作队工作,定期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问题。院领导到贫困户走访调研,做到“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疫情出现后,结对干警保持与贫困户电话联系;疫情形势稳定后,结对干警全部入户走访。三是与贫困村“两委”、乡镇党委政府、其他帮扶单位共商共建。采取多样扶贫举措——2020年4月,帮助贫困村销售茶叶1000斤,销售额约30万元;联系宏达公司帮扶村集体经济发展。2020年5月,在全市年度扶贫工作考核中,市中院获得“优秀”等次。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6.“两个责任”缺失较为严重
(1)针对未能从制度层面上完善风险防控,廉政谈话、廉政党课落实不够经常,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防控措施不力的问题
一是经过认真学习研究,制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规定》,明确了各责任主体——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政治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的基本责任,正在走向有效衔接,一体贯通。二是专门请市纪委监委同志做警示报告,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由主要领导上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党课,由纪检组长上廉政党课、作廉政报告。开展廉政谈话,编印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案例,通报违纪违法案例,发送短信廉政提醒。三是排查防控办案中高风险点。纪检监察机构会同院执行局对执行工作“一案双查”,印发了《对执行工作“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联合议事,通报各自收到的有关线索,共同研究确定是否启动“一案双查”。四是根据最高院要求,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安排三个组到各法院对“三个规定”的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对不合格的,责令补课。加强“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应用,保障公正廉洁司法环境。
(2)针对“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讨论下发了《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将今年基本任务分解到位。二是各班子成员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廉政,对分管部门干警注重廉政警示,开展廉政谈话。党组已研究决定,今年始,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必须纳入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进行评议。
(3)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通过研究分析,把信访举报投诉作为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专责的重要线索来源,对反映的线索和问题坚持实体处理,并作综合研判,以此促进法院工作机制和制度的完善。着手拟订《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处置规程》,绘出工作流程图,清晰、规范工作早见效、真见效。二是用好用足“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从着装规范、会风会纪、上下班考勤(纪律)等基本作风点抓起,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20年,全市法院系统第一种形态处理99人,第二种形态处理9人,第三、四种形态处理各1人。三是协助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近期,协助党组出台了《安庆市中级人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规定》、《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推动党组落实了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度,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7.监管不严
(1)针对对破产管理人监管不力的问题
一是市中院制定印发《关于规范破产管理人工作的若干规定》,加强监督,促使管理人勤勉尽责、高效工作。二是监督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如依法合规审核破产债权,编制规范的破产债权审核表。三是要求破产管理人向法院报告重大事项和个案进展情况,并及时全面送审相关法律文件。
(2)针对违规减免诉讼费的问题
一是学习掌握民事诉讼法、诉讼费用缴纳办法有关规定,落实市中院《关于诉讼费收取、执行等有关问题会议纪要》中的要求。二是进一步严格诉讼费减免的审批,严格了审批权限。加强监督,专门将诉讼费减免情况纳入每年的内部管理审计。三是对作为诉讼费中的执行费,针对审计指出的基层法院收取不规范、法官裁量权过大等问题,研究出台了《执行费收取工作问答》,规范全市法院执行费的收取。正在全面实行“一案一账号”,建立起会计基础。
8.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
(1)针对程序存在瑕疵、结果有失公允的问题
一是提高全员办案质量意识,以正当程序保证案件实体结果公正。出台《“四类案件”监管指要》,对“四类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明确了院庭长的监管责任,也保障了办案质效。二是运用数据分析,有效发现问题,促进案件质量。已经发布了全市法院年度审结的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申诉(申请再审)、抗诉、再审改判、发回重审这六类案件的专项分析报告,要求各员额法官予以关注,在今年的全市法院审判业务条线会上据此分析往年办案情况,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三是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对案件质量的作用。“严格发回、有效改判、依法维持”,拟发回的,应属基本事实不清、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专业法官会议认同;拟对一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改判的,应当提交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四是严格办案期限管理,非特殊情况不得延长审限。对执行案件由执行指挥平台监控节点,对节点超期的及时督办,2020年,通过网上系统督办执行案件319件。
(2)针对相关数据不清,造成无法准确执行案件标的并有遗漏的风险的问题
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再学习、再把握。二是将“职务犯罪判项、判量清晰准确”作为判决质量的重要内容,并由分管院长、庭长重点监管。
(3)针对案件审判主审法官自由裁量有“倾向性”的问题
一是出台了《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列出担任不同职务法官的权力和责任,权力就是责任,加强对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二是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把“辩法析理、以理服人”作为重点,讲清事理、论透法理、说明情理。自由裁量权,是权力赋予,目的是为了保障履职,公正司法。自由裁量,实质是据(案)情据(公)理,寻找客观,拥抱公理。三是落实司法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2020年全市法院上网裁判文书8.4万篇,庭审网络直播1.3万场。
9.司法公信力有待提高
(1)针对投诉件和举报件处理、再审案件审理方面的问题
对涉诉重复访由院长主导调度,申诉再审案件分派所有审委会委员办理,用“老师傅”修理“疙瘩案”。2020年审委会委员办理申诉再审案件94件,结案94件,无上访。
(2)针对终本案件数较高的问题
一是坚持经法院依法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才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才阶段性退出执行。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终本合格率均为100%。二是控制过高的终本率,保证在合理区间。2020年全市法院终本率为43.4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是对系统定期查询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终本案件,及时恢复执行。
10.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针对内部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院党组专门安排财经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的学习,并研究完善财经管理制度。二是对“三重一大”事项,经调查比较,结合本院实际,明确:单项开支10万元以上的须经院党组会讨论研究决定;单项开支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须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殊无先例事项开支须报院党组会或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三是落实省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要求,对应当提交政府采购的项目,在提交会议研究决定时,一并确定政府采购的方式。对未达到报公管局采购标准的,按照一定的程序,适用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模式进行采购。四是明确了物业本轮招标期限届满后,再次报公管局采购确定物业公司。对食堂项目报公管局采购产生餐饮服务单位。10月起,中标单位已接替原食堂人员开展运行。
(2)针对经费报销审批权限制度存在漏洞的问题
修订了《安庆市中院财务管理制度》,实行逐级核批,先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再由分管院领导审批。根据金额大小,明确5万元以下由分管领导审批,5万-10万元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10万元以上由院党组会讨论决定。
(3)针对财务报账审核不严的问题
一是在巡察发现此问题后,即时整改,已将车辆维修清单等相关材料装订入财务凭证。二是加强会计对财务报账的审核,提高财务监督实效,做到一办一证、一核一批。
(4)针对会计基础薄弱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预算法、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以及财经管理知识的学习,领会会计制度的基础作用、基本要求。二是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和本院会计工作实际,列出了会计基础薄弱问题若干项,并着手整改;已经实施了“制单、复核、记账由不同人员完成”的基本要求。
(5)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查明了戏校南路的两个房产证是个遗留问题。原安庆地区中院对当时福利分房未达面积的人员调整增配,用单个房间补面积不足。因该房子老旧乱,两个房产证的面积又取自多套房子,价值一时不好确定,当时在资产清理时用“1”入账,借以代表客观实物存在,不代表实际价值。二是已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按确认价值入账。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1.针对党组班子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组工作条例,力求充分认识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价值、作用,切实贯彻好,增强班子团结和战斗力。二是主要领导注重落实每名班子成员责任,发挥每名班子成员作用。三是及时开党组会,认真议事,认真履责,落实责任,确保党组活力和坚强有力。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
1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今年以来由一把手作为重点抓,2020年3月份开始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选拔任用,4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已完成了7名业务庭庭长的任命。二是下大力气发现培养选拔年轻干部。2020年3月份,选拔了4名70后、80后的正科级领导干部;5月份、9月份,对37名年轻干部职级晋升;8月份,选拔了8名70后、80后副庭长;11月份,选拔了1名年轻的机关专职副书记;2021年1月份,选拔了3名年轻的正科级领导干部。年轻化已经起步。三是落实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目前已完成14名中层正职、6名中层副职和16名普通干警交流轮岗。四是已组织安排5名同志到基层法院挂职。
13.党建工作弱化、虚化、形式化
(1)针对党组对党建工作领导弱化的问题
一是在党组领导下,机关党委已于去年底完成换届,确定一名院领导任机关党委书记,选举1名年轻同志任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完成党支部调整与改选,选任党支部书记6名。配强配齐了机关团委、妇联、工会班子。二是新一届机关党委制订年度工作要点,安排机关本年度党建工作。三是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党支部周学习制度,院党组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在所在支部讲党课,参加组织生活。
(2)针对机关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虚化的问题
一是今年加强对各支部工作的统筹调度,指导督促各支部严格组织生活。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和支部党员双向述职。二是在机关党委统筹下,举办“青春跟党走”理想信念教育会。与结对村制定共建工作安排,列明6项共建措施,引导落实。三是实行每月机关党委工作例会,讨论工作,安排工作,推动工作。四是推进机关党建品牌创建和模范机关建设。
(3)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规范,2020年共发展党员5名。2021年上报了9名党员发展计划,机关党委加强统筹指导,各支部严格对照党员发展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方面
14.针对司法巡查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对照《安庆中院司法巡查问题整改方案》,列出未整改和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法官员额制改革矛盾突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司法责任制改革未完全落实,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科学管理统筹谋划,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问题等,安排整改措施,纳入本次一并整改。
15.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将“会议记录要求”在内网及党建工作群发布,明确会议记录内容的各个要素,供各支部学习、对照。对全院十二个支部的会议记录开展专项检查,会议记录规范上有了很大提升;对仍不全面的,督促整改、提升。
16.针对警示教育整改措施不够实的问题
一是对照“讲重作”、“讲严立”、“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发现的问题,凡整改不实、没有到位的——员额法官管理不到位、队伍交流轮岗不及时、年轻干部提拔使用不够等,纳入本次整改,一并推进。二是加强对干警日常教育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实施刷脸考勤,推动全员自觉落实。三是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关注干警的工作、生活和思想动态,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怀,充分调动干警积极性。
三、坚持久久为功,纵深推进巡察整改
(一)抓好市委巡察整改“回头看”。开展全市法院系统巡察整改“回头看”,防止“雨过地皮湿”,完成通篇答卷。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巩固,防止出现反弹;对全市法院存在的未完全到位的工作项,加强督促指导,迅速补缺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二)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一体推进中央巡视安徽反馈意见整改暨和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刀刃向内、正风肃纪。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三严三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融合党的建设和审判业务。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注重全系统组织体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建设过硬队伍。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班子活力和坚强有力。
(三)抓好建章立制。在做好具体整改工作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总结归纳,总结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形成全市法院健康发展的根基,推动全市法院全面发展进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5706155;邮政地址:安庆市振风大道109号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邮箱:aqzyz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