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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庆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9-24 发布者:市委巡察办公室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2019年3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党的政治领导需进一步加强

1.针对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党组工作条例》,并责成局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各种会议内容和要求。二是出台并严格执行《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事规则程序》。三是党组会议严格落实签到制度,按时间顺序编号,规范记录,及时归档,重要事项、重大决议形成纪要或文件。

2.针对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督查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各级党组织加强《习近平三十讲》和运用“学习强国”客户端的学习,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参加党建培训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觉悟。二是各级党组织定期以党组会、支委会、党员大会等形式研究通报党建工作,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三是新修订了《安庆市城市管理局领导班子联系点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抓基层党建机制。四是完成了全系统基层党建第一季度检查并予以通报,落实督查指导责任。五是局党组书记、局长约谈了市环卫处支部。六是市环卫处对造成党建档案资料缺失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补缺补差,进一步落实各项制度,市环卫处党支部已从落后支部进入先进行列。

污染防治用力不够,执法案件清理结案迟缓

3.针对安庆市小汪垃圾填埋场整治项目进展滞后的问题。

安庆市小汪垃圾填埋场整治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环评,经市城管委会议研究确定项目资金,于2019年3月18日进行招标,4月24日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并召开设计、施工、监理三方会议,进行图纸设计交底,明确项目施工、监理要求。目前项目正在加紧施工。

4.针对推进城区垃圾处理能力提升不力的问题。

一是安庆皖能一期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正在拆除重建,计划2020年9月份建成投产。二是安庆皖能二期项目已于2019年1月20日建成投产,目前能满足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需要。三是安庆皖能三期项目已完成规划选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正在履行项目报批程序。

5.针对在水污染清理整治中,化解历史欠账、遗留问题推进力度不够的问题。

市区水系市级河湖长先后组织9次巡河,督查城区污水综合整治现场,并主持召开14次调度会,研究调度解决市区河湖存在的问题,积极推进市区河湖控源截污、雨污分流等水环境整治工作。制定《安庆市城区污水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市城管局成立推进办,现场督查800余次,编发日报134期,下发督办单39份。一是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完成老城区道路雨污分流改造18.1公里,其中,宜城路、龙山路、市府路、德宽路、沿江西路等6条路已改造完成,菱湖南路西段污水管道已完工。同时,2018年完成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17个。二是开展污水管道整治,完成污水主管道排查450公里,东部新城污水主管道清淤136公里,基本解决了东部新城污水主管道长期高水位和不通畅问题。三是积极推进污水收集处理,污水收集范围不断扩大,处理量明显提高。目前,城区污水处理能力为31.25万吨/日,处理量18.40万吨/日,比2017年增加3.06万吨/日,2018年污水处理率达93%以上。四是组织实施四路(龙眠山路、集贤南路、集贤北路、文苑路)污水管网改造和一厂(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6.针对市城管局机动执法大队2015年一般程序案件有8件至今未结案的问题。

一是8件未结案件已经办结6件,宜城管机罚字[2015]19号案件正在宜秀区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已按照分期履行协议缴纳了部分罚款;宜城管罚字[2015]4号(机动)案件正在市中院再审审理中,近期将判决,判决后我局将申请大观区法院恢复执行。二是局领导就案件办理问题对案件承办单位和责任科室予以批评教育,要求落实整改,不得再发生未及时结案的现象。

7.针对“三重一大”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对负责实施该项目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二是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三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完善采购流程。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8.针对思想教育薄弱,队伍活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出台了《2019年安庆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扛起主体责任。二是扎实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和“严强转”专项行动。三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反腐倡廉工作,党组书记为全局党员干部上党课,开展警示教育。四是新修订了《安庆市城市管理局领导班子联系点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加强了与基层职工的谈心谈话工作。五是各支部按规定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加强会前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工作。六是结合“三五”学雷锋开展政策宣传、帮扶特殊困难群体等活动,及时发现并主动宣传2起城管系统好人好事,努力做强做响党建品牌。七是局党组、纪检组及时安排接待处理群众投诉,加强一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防范出现违纪问题。八是市城管执法支队开展党建品牌创建工作。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9.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章制度。二是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提示和要求,会前认真学习,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落实组织生活。三是将党员学习和“三会一课”纳入日常检查工作重点,4月初局机关党委检查认为落实规定取得明显成效。四是局机关纪委认真组织“严、强、转”和“扫黑除恶”专项测试,并上报纪检监察部门。五是党支部及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员意识、责任担当和廉政教育,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三大攻坚战。六是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常态工作长期坚持。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针对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邀请市政府文秘科负责人结合“强转树”专项行动,开展公文写作、处理学习培训。二是结合“严强转”专项行动,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文号使用,对上级文件明确部署的工作任务和公开发布的,原则上不得以转发名义再次行文,力求发文数量同比减少30%。三是今年截止目前,共发文135份,同比减少35%。

11.针对公车私用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对当事人进行追责问责。二是修订完善了《市园林管理局公车管理制度》,对园林系统公车使用情况定期抽查,严格追责问责,从源头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三是在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开展警示教育,以此为戒。四是严格落实执法车辆管理制度,执法车辆在非工作时间一律停放在局大院内或经局同意的临时停放场所。

12.针对政风行风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4月24日印发了《安庆市城市管理局信访投诉办理工作办法》。二是自2019年1月以来共受理1584热线投诉27件,建立管理台账进行跟踪督办,其中21件投诉已办结,6件正在办理中。三是以每月开展一次市容管理示范街道(路)创建评比活动为抓手,结合强化日常执法督查通报频次,加大对市容秩序的管理,目前已通报两期创建评比活动存在的情况,并加强了对通报问题的回头看。四是以污染防治攻坚为契机,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已于2月份下发了专项整治方案,3月份制发了整治问题清单,并持续下力抓好问题整治。五是加大各区城管局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督办力度,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持续发力,今年以来城区累计拆违16130平方米。

13.针对有的行政收费过程欠规范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由综合执法大队、局综合执法科、派驻纪检组及辖区大队共同参与并签字。二是核准资料收集归档,及时规范建立行政许可案卷。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三)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4.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够的问题。

一是制定《市城管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之中,与城市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专项行动,严明纪律规矩,强化监督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依纪依规予以问责。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落实提醒谈话制度,与基层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15.针对市城管局党组未利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未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基层单位廉政风险点的问题。

一是召集局中层以上干部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二是组织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

16.针对城管局系统工程项目建设仍然有不规范现象,局党组对下属单位工程建设廉政风险防范和监管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财政部门要求,凡是政府采购项目,均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二是加强政治建设,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对重大事项和活动严格履行事前报告、事后备案程序。三是加强监督,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四是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认真梳理汇总廉政风险点,并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逐一制定防控措施。五是抽调技术人员参与工程项目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把关。

(四)纪检组执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17.针对派驻纪检组对重要领域风险防范和日常监督及事项的全过程监督不到位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针对重点领域,对招标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参加,主动掌握事前、事中、事后情况。二是纪检组列席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对“三重一大”的事项把关。三是开展廉政教育,利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了警示教育。四是聚焦重点工作,做好污染防治整改工作的督察,向市纪委周报告。五是针对巡察整改,对六个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六是处理好来信来访工作。

18.针对纪检组个别工作人员作风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对个别作风不严谨人员提出批评,并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二是对个别人员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当事人已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要求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9.针对在下属企业列支费用的问题。

一是派驻纪检组组织进行调查核实,未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完成市容环卫服务中心注销工作,中心帐户余额已全部上缴非税局帐户。三是聘用第三方中介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中心进行了清产核资。四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所有收费全部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预算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五)内部控制管理不严

20.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对财务帐目借款进行清理,收回违规资金。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手续不全、不在预算开支范围的费用不予报销。三是对相关下属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四是相关下属机构建立了《合同管理制度》《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物品采购询价管理制度》《采购与验收制度》等内控制度。

21.针对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聘请第三方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和评估。二是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认真清理盘点,报废了一批达到年限且已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三是办理了相关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完善了注销资料。四是组织对房产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账。五是局属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对所属房产符合办理产权登记条件的,办理登记手续。

22.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按规定手续核销的问题。

已委托会计事务所对挂账进行审计,将根据审计报告对长期挂账进行规范处理。

23.针对各公园管养制度缺失的问题。

一是经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核查,未发现个人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对相关公园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管理,严格监督。三是相关公园制定了《物资采购与验收制度》《物品采购询价制度》《劳务用工制度》《“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六)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劳务用工混乱,存在经营和廉政风险

24.针对市园林局所属单位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市园林局党委对相关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立即停止出借资质行为。二是大湖公司召开会议,严格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园林局党委要求,严禁资质挂靠,严格资质及证书使用审批程序,杜绝违规出借资质情况。三是建立相关工程管理制度,规范工程管理行为。四是规范经营行为,按章纳税。

25.针对部分应采购项目未按规定进行集中采购或招投标的问题。

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了调查核实,未发现个人违纪违规行为。二是重新收集、整理完善了邀请招标项目资料,确保项目资料完整。三是积极与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做好今年材料采购招标工作。四是邀请工程专业档案技术人员,对项目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五是已制定《菱湖公园“三重一大”制度》《物资采购与验收制度》,并对集中采购注意事项和招标投业务进行培训学习。

26.针对劳务用工及费用支付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进行核查,未发现个人违规违纪行为,对相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防止类似问题发生。二是相关单位制定了《劳务用工管理规定》,成立商品采购询价工作领导小组,按政府有关规定购买劳务服务。三是对已经出现的不规范用工行为,仔细核查,补全手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6-5221671;邮寄地址:安庆市开发区国华路39号市城市管理局;电子邮箱:aqcgz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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