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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庆市人社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9-24 发布者:市委巡察办公室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3日至6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8年9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态度坚决,行动迅速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问题反馈后,9月4日,局党组印发了《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宜人社党〔2018〕35号),针对反馈的问题逐一列出了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及成效等台账,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同时印发了《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机构的通知》(宜人社党〔2018〕36号),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市人社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三人小组”,负责处理巡察整改主要工作,下设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督查督办,上下联络,整改销号。

二、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整体推进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按党组书记总牵头、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召开3次党组会议、7次“三人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紧盯问题线索,细化整改措施,完善整改台账,建立长效机制。

三、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以守土有责、履职担当的气魄,靠前指挥;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挖根寻源;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彻查彻改;以猛药去疴的意志建章立制,确保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放过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落实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对标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有差距,党组按规范化要求抓党建不够,抓党建和抓业务融合度不高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二是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拟定年度学习计划,带头示范,以上率下。三是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履行主体责任,突出政治建设,用党建统领全局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四是把党建工作与群建、创建和业务拓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落实。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六是驻局纪检组向局党组提交了《关于加强市人社局党建工作的建议》。

(2)针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打基础谋长远做的少,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意识淡化的问题。

一是提高认识,结合人社实际谋划党建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三是已制定出台党组会议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四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情况的督查指导。五是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六是探索党建活动载体与形式的创新。七是机关党委统一制定会议规范。八是机关党委对一支部、人事考试院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并完善会议记录。自整改以来,局党组共组织学习2次,学习议题4个,并围绕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学习讨论,形成80余篇学习成果,并制定完善市人社局《学习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自查问题19个,均已整改到位。

2.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没有压实。

(3)针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没有传递到基层,作风建设存在问题,违纪违规情况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体系。二是加强全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督查工作作风情况,严肃问责。三是制定并实施全系统作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四是完善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从严治党的工作机制。

(4)针对党风廉政责任制仅靠签订责任书,跟踪监督问效不够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二是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考核目标。三是纪检组、机关纪委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四是发挥局系统纪检监督员作用,保证监督全覆盖。五是编印“以案说廉”警示教育宣传册。

(5)针对少数党员干部惯性思维和官僚主义,工作推绕拖,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群众意见大的问题。

一是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加强全体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二是利用党组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问题中涉及的干部提出批评教育,帮助其克服经验主义和惯性思维。

(6)针对“让老百姓只跑一趟路”没有细化落实的问题。

一是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加强学习和业务培训。二是完善政务中心人社分中心设置的相关手续。三是整合政务中心窗口,加强人社分中心业务窗口集中办理。四是改进窗口办理审批流程再造。五是加强分中心常态化的督促检查机制。自整改后,申报设立安庆市政务中心人社办公大厅,做到“两集中、两到位”,对行政审批事项有5项已实现通过安徽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局党组部署开展作风建设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制定并实施《关于加强全市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8-202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是实施办法》,并编印市人社局《以案说廉警示教育续本》,选定人社系统6个违规违纪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

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

(7)针对人事考试院等局属事业单位,年绩效工资额度未经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局事业单位年度绩效工资申报程序、方法。二是驻局纪检组向局党组提交《关于向局党组会规范提交重大事项议题的建议》。三是局属各事业单位年绩效工资额度列入党组会议题。

(8)针对人事考试院批量采购未按规定进行的问题。

一是重大事项坚持院班子集体会议研究。二是今后严格执行招标采购的相关规定。

(9)针对市技师学院所属原化工技校、交通技校和纺织技校多处房产对外出租以及食堂对外发包等均未上会集体研究决策的问题。

一是对反馈的问题逐项整改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在院内开展自查如发现类似问题一并整改。三是重新修订《安庆市技师学院房产出租管理办法》。自整改后,技师学院已重新修订《安徽安庆技师学院房产出租管理办法》,并于2018年10月1日正式执行。食堂运营方面,已按新制定方案重新招标,就该问题对技师学院进行通报批评。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4.超比例聘用编外人员。

(10)针对聘用人员缺少制度性约束的问题。

一是员额管理未在市直单位实施,编办未对市直部门下达编外用人计划,市直单位均按照各自编制数和实际工作需要聘用编外人员。二是人社系统克服困难,多措并举,强力整改,目前已由140人削减了56人,实际聘用84人。三是实行用人单位编制总额控制,任何单位任何情况都不允许擅自聘用编外人员。四是今后机关和下属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实行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管,并经局党组研究审定。五是加强对聘用人员的教育管理。(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5.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和教育不力。

(11)针对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监督不够的问题。

一是发挥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和措施的贯彻落实。二是充分发挥局纪检组、局机关纪委和局系统的17名纪检监督员的作用,做到监督全覆盖。三是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四是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一岗双责。

(12)针对对苗头问题没有咬耳扯袖,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较真碰硬不够,没有起到防微杜渐和警示震慑作用的问题。

一是强化谈心交心,咬耳扯袖。二是认真梳理信访举报线索,从中发现苗头性问题并利用党组会、支部会提出批评,对违纪违规问题较真碰硬,摒弃舆论干扰,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严肃处理。三是对相关人员已作出处理。系统内通报、责令在全体职工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撤销职务、调离工作岗位并扣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整改后,局纪检监察组召开局系统纪检监督员学习培训会议,建立局系统纪检监察员微信群,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业务知识交流,组织各组党组织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与各级党员干部谈心谈话30余人次,将人社系统违规违纪案例录入市人社局《以案说廉警示教育读本》。

6.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未尽责。

(13)针对主业不突出,主责不聚焦,对近几年人社系统出现的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问题、违纪违规问题,没有认真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丧失了纪检的“探头”作用的问题。

一是对照庆纪办〔2018〕33号《关于印发〈安庆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职责清单(试行)〉等五个文件的通知》要求,检查考核市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指导机关纪委及直属单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与领导班子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情况交换意见,对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工作。二是对市人社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通过与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

(四)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7.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发放不规范。

(14)针对劳动就业局相关报销凭证中未见申请单位培训人员名单及签名等相关附件的问题。

一是完善相关资料和作出说明。二是严格执行财政局的相关规定。三是加强对财务档案等资料的管理。四是加强与财务部门的协同配合,完善上述所有票据的佐证材料。五是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培训补贴均要业务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六是制定完善财务审批、报销管理办法,严格报销凭证,按规定把好审批报销关。整改后,劳动就业职介中心已补齐佐证材料,完善了培训补贴资金代发措施,财务凭证须经办人员、业务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8.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

(15)针对局机关办公大楼维修项目,没有执行《招标投标法》以及《安庆市本级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规定的问题。

一是巡察时,天盛装饰工程公司已作详细情况说明。今后所有维修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二是制定出台局招投标和竞争性谈判实施办法。三是完善协议合同。整改后,局党组已制订《关于规范市人社局采购和招标工作管理办法》,此项工作已整改到位。

9.大宗物品采购不规范。

(16)针对“局机关购买大楼电梯无购买合同”的问题。

一是加强合同等相关资料的完善管理和保管,现已找到相关合同,严格执行合同管理规定。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审批制度。三是制定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整改后,财务部门已找到原电梯合同补齐,完善了财务凭证,并制定了《市人社局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10.公务接待不规范。

(17)针对财务报销“四单合一”没有严格执行的问题。

一是对2014年7月9号凭证补充情况说明。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凭派出单位公函、经费预算审批单、票据、消费清单等报销相关费用。三是制定完善财务报销相关管理办法,举一反三,确保不重犯。整改后,相关重大费用开支经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定,严格执行“四单合一”的规定要求。

1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8)针对人社局购买值班室床具等未入固定资产账目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二是加强教育管理。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整改后,已订正记账错误,对反馈的问题已作固定资产补录登记处理,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提高业务水平。

12.物业服务项目和用电管理不规范。

(19)针对局大楼物业服务未进行公开招标的问题。

一是完善相关资料和作出必要说明。二是严格执行财政局的相关规定。三是加强对财务档案等资料的管理。四是对过去的不正确做法立即更正,严格按现行规定执行。五是2017年11月21日已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安徽昊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标人社局大楼的物业管理工作。六是制定出台局招投标和竞争性谈判的管理办法。七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

(20)针对局大楼用电不符合节能型机关要求的问题。

一是经测算目前连续八年的用电量与空调、电梯等装机容量相符。二是进一步规范用电管理,争做节约、节能型机关。整改后,已按公开招标方式录用新的物业服务公司接管大楼的物业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党组制定的《市人社局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加强督查。大楼用电问题已制定出台《人社局大楼用电管理制度》,并向市政府申请专项资金更换高耗能设备。

13.财务管理不规范

(21)针对财务管理制度操作性不强,没有做到财务岗位不相容,内控不严,缺少对财务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控,内审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完善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二是撤销会计核算中心,实行独立预算单位直接向财政报销制度。三是加强内部财务审计制度。四是技师学院房屋租赁款漏记已更正并重新出台房租出租管理办法。

(22)针对费用列支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局大楼电梯维保费已找到合同和协议。二是人才中心办公室装修补充协议合同。三是充实完善局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的预算审批单和参会人员签到表。四是商之都购买办公用品清单附件不全,现确实无法弥补,责令财务人员举一反三,今后严格按“四单合一”的要求审批报销。五是信息中心出差住宿费超标,责令退回超标部分。

(六)上轮省巡视整改方面

1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3)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会清理整顿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学会依章程独立运行。二是学会与机关下属单位在人财物方面彻底脱钩。三是在职人员在学会的违规取酬予以追回,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整改后,局系统在职人员除经组织部门批准同意外,一律不得在学会兼职,更不得取酬。对在职人员违规领取的薪酬全部予以追回,追回资金18700元。

(24)针对违规发放工作服装的问题。

一是居保中心的13个月工资名目发放是错误的,总额在年度绩效范围内。二是机关社保局发放超出额度的退回。三是举一反三,不再发生类似的问题。四是经核查机关社保确没发放服装。五是建章立制,今后服装按有关规定执行。整改后,机关社保追回超出额度发放的资金11468元。

四、巡察整改初显成效,持续发力,巩固成果

市委对我局的政治巡察,取得了丰硕的政治成果:人社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得到进一步增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党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民主集中制得到进一步发挥,完善了党组会议规则;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得到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方面的一些“死角”得到及时填补;党章党纪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民生服务行风方面的一些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违规滥发津补贴的现象得到了全面遏制;防范问题再度发生的一些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897011;邮寄地址:安庆市棋盘山路332号;电子邮箱:4959449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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