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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庆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0-3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18日至7月1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进行检视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推动整改任务迅速落实。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巡察整改专题调度会7次,带头领办12个重难点问题整改。其他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巡察整改责任落实、责任交接、调度推进、督导检查、验收销号工作机制,推动各类问题改彻底、改到位。注重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23项,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细化工作举措,全力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

(1)深化理论学习,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一是印发《关于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央一号文件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二是制定市农业农村局重点工作交办督办办法,印发重点工作交办单15期,完成市委一号文件确定的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任务,2024年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位列全省第一位,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获“优秀”等次。

2.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要求

(2)持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一是认真梳理2020年以来的捕捞类案件,建立管理台账,形成工作闭环。二是坚持长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和常态化执法联动监管相结合,依法查处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智能禁渔执法装备项目建设,构建人防技防结合、专管群管并重的禁捕监管格局,禁捕秩序持续稳定向好。

3.扛牢粮食安全责任

(3)提高耕地质量等级。一是通过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耕地保护技术推广与培训,促进耕地质量提升。二是2024年全市耕地质量等级为4.436等,比上年度提升0.028个等级,高等地面积165.02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0.8%,占比较上年度提高0.4个百分点。

(4)防止“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一是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清理整治过的24个“大棚房”问题点位定期开展巡查监管。二是2024年以来,开展设施农业用地检查、政策宣传以及相关培训22次,开展现场督查检查4次。三是组织对所辖范围内179个设施农用地项目开展全面核查,随机实地核查97个备案项目,形成《关于安庆市2024年度设施农用地市级核查情况的报告》。四是印发《关于建立“大棚房”问题日常巡查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强化日常巡查监管,每季度及时汇总上报排查发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

4.严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关

(5)严格按照计划使用资金。一是召开业务培训会,组织各地农田建设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农田建设资金相关政策制度,不断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水平。二是与市财政局会商协同推进联动监管,桐城、怀宁等4个县(市、区)闲置未用资金县级财政部门已收回,继续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三是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入项目建设的资金比例达93.68%,较之前显著提高。

(6)严把初步设计审核关。一是督促望江县重点加强对田间道路设计严格把关,2024年望江县各标段田间道路工程量投资占比均控制在40%以下。二是结合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排查整改、会议调度、业务培训、补充调整专家库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初步设计审核成效。三是制定出台《安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市级评审审批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不断强化项目建设过程监管。

(7)提高市级验收质量。一是督促望江县和潜山市按要求对具体问题完成整改验收并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二是聘请验收第三方专家对2023年度56个项目开展市级竣工验收工作;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今后年度项目验收工作,提升验收质效,先后起草印发了《关于严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初步验收关口的通知》和《安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方案》。三是举一反三开展项目工程质量核查,组织对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开展“回头看”和专项整治。

(8)规范项目变更程序。一是督促潜山市结合具体反馈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整改,强化项目前期设计和过程监管。二是及时废止市级设计变更管理文件,收回应由市级审批的变更权限,督促指导各地严格按照省级《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管的意见》执行项目变更管理工作。三是印发《安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督查办法》,加大项目实施过程检查监督力度。

5.切实履行生态环保责任

(9)扎实推进涉农生态环保问题整改。一是印发《安庆市农业农村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安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监管验收工作的通知》,认真落实涉农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措施,及时开展验收销号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安庆市贯彻落实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披露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督促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水产养殖按时间退出,拆除湿地保护区内养鹅设施。

6.扎实开展千万工程

(10)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一是加强跟踪问效,督促相关县(市、区)做好问题整改“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二是加强督查指导,督促各地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改厕教学点,常态化开展培训教学工作。召开现场调度会、推进会3次,调度部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三是确保常态长效,印发《常态化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持续推进农村改厕提质增效的通知》,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清洁安庆”行动,持续巩固高标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片建设成效。

(11)加强和美乡村建设。一是强化跟踪督办,持续加大督促力度,加快省级一般债支付进度,2024年度项目建设进度为100%。二是强化督查检查,接续开展互查,严格开展验收,对发现的问题以交办单形式下发各地要求限时整改并举一反三。三是确保长治久美,对往年度省市级验收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对已建成的省级中心村进行全面评估,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7.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12)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规上企业。一是实施特色产业提升工程和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全市2024年农产品加工值增速达10.2%。二是印发《推进农业产业“育大户”工程指导意见》,明确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是截至2025年9月底,全市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456家,数量居全省第二;规上加工产值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9位。

(13)大力推进“三头三尾”工作。一是印发《安庆市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5年前三季度九大绿色食品产业总产值736.3亿元。二是推动稻油、蓝莓等特色产品开发,共新增特色产品加工项目77个,粮食加工与制造、果蔬加工产值同比增加6.9%、12%。

(14)加快“158”行动计划进展。一是加大创建力度,全市建成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40个。二是进一步开拓长三角市场,沪苏浙销售额387.61亿元。

(15)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一是出台《推进农业产业“育大户”工程指导意见》,明确培育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二是组织市级龙头企业评定工作,共有426家龙头企业通过评估认定。三是制定印发了安庆市农业农村局为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围绕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服务等事项明确了相关责任。

(16)促进农业对外发展。一是建立农业对外企业台账,2024年全市农业企业对外出口额较2023年提高约0.25亿元。二是组织农业企业参加SIAL西雅国际食品展、全国农产品交易会,支持安徽鸿润集团等2家企业申报国际合作交流基地。

8.打牢农业产业基础

(17)深入谋划产业赛道。一是制定《关于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二是开展预制菜产业和中药材等特色高效种植模式调研,总结推介白芨、瓜蒌、桔梗等高效种植模式典型案例。三是推动中药材产业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着力提高中药材品质和产量。

(18)服务现代种业发展。一是加强政策、项目、融资以及资质认证等方面的服务,目前全市共有15家持证农作物种子企业。二是培育壮大种业龙头企业,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重点支持龙头种业企业开展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与推广应用等项目,夯实种业企业发展根基,进一步提升我市种业企业核心竞争力。

(19)提升茶叶产业发展水平。一是制定《促进安庆市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茶产业发展。二是完成6个省级“三化”示范茶园创建,认定10个市级标准化茶叶示范厂。三是开展全市绿茶公用品牌整合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指导桐城小花茶地方标准的修订,岳西翠兰2025年品牌价值34.88亿元,较2024年提高14%。

(20)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全市新增池塘改造面积10612亩,累计改造4万亩。二是推进设施渔业建设,新增设施渔业水体1.5万立方体,总水体35.6万立方米。三是推进水产品加工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市水产品加工量2.3万吨。

9.提升现代设施农业发展质效

(21)加大推进农产品冷链建设力度。一是印发《关于加快安庆市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助农增收的实施方案》、《关于重点谋划冷链物流招商引资项目实施点对点招商的通知》,密切与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常态化沟通协调,督促工作落实。二是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2024年以来,新增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384个,库容41.8万立方米,累计建设1735个,库容85.8万立方米。

(22)深入谋划设施蔬菜发展。一是制定《关于促进全市设施蔬菜发展的指导意见》,2024年我市设施蔬菜播种面积11万亩,比上年新增4250亩。二是积极组织实施设施蔬菜项目,桐城锐旭智慧农业产业示范项目、绿之源、长风沙番茄谷二期已建成投产,怀宁平山镇猫山社区富硒蔬菜产业园项目等5个项目正在谋划建设中。

10.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3)大力促进农民增收。一是会同10个市直相关单位对2024年农民增收支撑因素拉动收入增长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测算,针对性落实增收举措。二是2024年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14元,增速6.6%,增速较2023年前进6个位次。

(24)扎实开展防止返贫监测。一是开展业务工作培训,市级组织开展2次培训,培训300余人。二是开展防止返贫监测集中排查工作,全市共排查整改6118个问题。三是优化调整网格,网格员由原来的2.85万个调整到现在2.19万个。四是做好数据核查,开展了全市数据清洗工作,共筛查疑点数据964条,均已反馈至各地核实完善。

(25)提高脱贫人口“造血”能力。一是强化数据分析监测,摸排核实2023年收入下降户及收入低于10000元的“两类人员”1500户。二是强化产业帮扶,全市投入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类项目377个。三是强化就业帮扶,2024年全市脱贫人口务工就业34.81万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31.47万)的110.61%。四是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共排查整改问题64个。

11.多点发力推动招商引资

(26)加大全市绿色食品产业链招商统筹指导力度。一是推进绿色食品双招双引,2024年新增农业“双招双引”项目133个。二是召开安庆市农业产业招商引资推介会,现场集中签约项目14个。

(27)提升“双招双引”成效。一是强化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制作了安庆市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宣传片,编制了农业农村重点项目招商引资推介手册。二是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完成了2024年的签约任务,到资额比往年有大幅度增加。

12.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8)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及时调整了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二是定期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专题会议。

(29)强化阵地宣传。一是印发《关于加强“三农”信息宣传与网站建设的通知》,丰富栏目设置,多渠道收集技术服务等专题内容加以宣传。二是充分运用安庆市数字乡村市县一体化平台,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实现无缝对接,进行同步更新,扩大了宣传渠道。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13.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0)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印发关于开展“以学促改、以改促建”党建质量提升月活动方案,对全面从严治党开展专项检查。二是修改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责任。

(31)严格教育监督管理党员。一是印发《关于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在局系统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加强干部管理,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赌博、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干部兼职、因私出国(境)、经商办企业摸底排查工作。三是印发《市农业农村局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制度》。

14.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

(32)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是聚焦重点领域跟踪督查。紧盯农业农村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关键领域,常态化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持续跟踪督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二是对有关单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强化作风建设及保障农民工权益等方面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三是加大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深入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确定合理的处置方式,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15.强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监管

(33)督促产业发展项目确权至村集体。一是桐城市、太湖县和望江县等地按照程序完成确权,资产收益量化到村集体。二是每月对系统内各地确权情况进行核查,发现的个别县资产确权没有及时到位,均已反馈整改。三是制定印发《安庆市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

(34)强化重大项目监管跟踪问效。一是督促指导望江县、太湖县制定具体问题整改方案并稳步推进整改落实。二是开展了3次项目核查和工作调度,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排查整改问题64个。三是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工作。

(35)推进项目实施进展。一是督促岳西县、大观区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岳西县、大观区资金支出进度分别达到了95.09%、100%。二是开展了6次资金项目调度,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全市财政直达系统四级资金支出进度96.09%,开工率100%,完工率98.35%。

16.强化农村“三资”监管

(36)推动农村“三资”发现问题整改。一是太湖县天华镇黄镇村已兑付山地流转租金。二是开展“三资”排查,排查发现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是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整治工作抽查,根据抽查结果向驻局纪检组移交2条问题线索。四是印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试行)》及《关于印发村民小组集体资金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指导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营。

17.强化固定资产监管

(37)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一是制定印发了《安庆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二是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处置已报废固定资产。

18.规范财务管理

(38)严格执行基建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一是对市农科所基建账户开展了专项审计,完成基建账户资金清算,将基建账户剩余资金转入了市财政局指定账户。二是完成市农科所基建账户销户。

1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39)准确确定政府采购服务方式。一是组织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准确掌握政府采购服务方式适用情形。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各类展销会中采购招标流程。

20.优化营商环境

(40)提升企业服务水平。一是印发市农业农村局为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银企对接会,了解企业融资需求,帮助解决融资难问题。二是组织开展了涉农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融资需求梳理摸底,向中国人民银行安庆支行等金融推荐融资需求白名单。

21.改进工作作风

(41)厘清职能职责。一是制定市农业农村局“三定”方案,进一步细化各科室职能职责。二是印发《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工作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抓好整改落实,改进工作作风。

22.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42)严控租车、差旅、印刷费用。一是制定印发了《安庆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的通知》,实行“同线路合并派车”机制,减少租车费用。二是制定印发《安庆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安庆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公务接待、国有资产管理。

(三)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23.深入践行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

(43)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制度。一是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二是严格执行党建各项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三是举办市农业农村局党务干部党建实务培训会,提高党建水平。

(44)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一是制定印发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批评意见整理、整改清单审核反馈、整改落实工作督办制度。二是高标准召开了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制定整改落实“四清单”。

(45)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一是印发《关于开展“以学促改、以改促建”党建质量提升月活动方案》《市农业农村局创建“四强”党支部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支部“三会一课”质量。二是农机管理服务中心党支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党支部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举办市农业农村局党务干部党建实务培训会,提高业务水平。

24.规范选人用人程序

(46)落实选人用人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拔人员程序。二是坚持“凡提四必”原则,上会讨论的干部事项均有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回复意见。

25.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

(47)强化乡村人才措施落实。一是制定《安庆市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方案》《乡村引才留才工作若干措施》。二是举办全市农村创业带头人示范培训班。三是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2024年定向培养34名。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情况

26.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48)压实整改责任。一是制定印发市委巡察整改责任落实、责任交接、调度推进、督导检查、验收销号工作机制。二是召开党组会3次,调度会4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调度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27.推动问题彻底整改

(49)着力推进“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印发《关于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方案》,运用“身边人”违法违纪案例等在局系统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制定《安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督查办法》和《安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建立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双业主制”管理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效能。

28.强化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50)强化固定资产管理。一是局机关、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站对未登记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充登记并按财务相关规定进行了账务调整处理。二是印发《安庆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召开了局属各预算单位国有资产业务培训及交流座谈会,提高财务人员水平。

三、坚持常态长效,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一)持续强化整改整治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强化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持续抓好巡察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二)持续提升问题整改实效。严格对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继续保持高位推动态势,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久久为功、持续用力,确保焦点不散、力度不减。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还没完成的整改问题,进一步明确工作安排,持续跟踪督办落实,力争早完成早销号。

(三)持续推动成果转化运用。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的重大契机,放大巡察综合效应,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着力补短板、堵漏洞、促提升,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强大动力,统筹加快农业强市建设,奋力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6-5701920;邮寄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C区3012室;电子邮箱:aqnwrsk@163.com。

 

 

                                                                                                                             中共安庆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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