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8日至9月20日,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开展了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2023年11月21日,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学习了《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工作流程》。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市本级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负责各自分管领域和分管单位、科室的整改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针对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分别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委共召开会议7次,对整改工作及时进行调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情况
1.加强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一是完成具体问题整改。商请市重点工程处对石塘湖入湖口工程的大花金鸡菊、著草等植物进行了更换,对滨江ECD工程植物物种进行了重新设计调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退还神灵潭公园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石塘湖入湖口片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中挤占中央和地方水污染防治资金。二是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排查2017年以来我局涉及绿化工程的60个项目外来物种入侵、资金占用情况。三是强化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召开局党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职工思想认知和理论素养;会同市重点工程处、市规划院等集体学习《安庆市城市园林景观设计导则》、《全国城市绿地重点外来入侵物种参考图册》,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知识储备和业务水平。四是严把园林植物设计质量关。对正在开展和计划开展的涉及园林绿化的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严格把关,特别是对植物物种的设计严格按照《安庆市城市园林景观设计导则》、“安徽省入侵物种植物普查名录”等规范执行,并召集相关单位进行会商,由第三方咨询单位出具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园林绿化项目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系统性。五是强化各类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在2024年污水管网资金申报工作中,加强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接,避免重复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中央污染防治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六是建章立制确保有章可循。重新修订《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内部运行和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印发《安庆市大建设计划建设项目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园林绿化项目的设计质量和合规性;市园林处对安庆市“安徽省入侵物种植物”进行普查并记录造册,做到对外来物种的认定有据可依。七是责成责任科室负责人向局党委作出检讨。
2.加强主管监管责任履行
(2)落实工程项目应招尽招。一是全面排查我局2017年以来60个绿化工程项目,均已应招尽招;2017年城区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经开区和平东路等8路1沟绿化工程问题,已查清相关情况并完成整改。二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召开党委会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会同市公管局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三是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今年我局负责的安庆市双生谷片区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和大观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项目均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公开挂网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清单及控制价等按规定需公开的资料均公开挂网。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出台《关于住建领域招标投标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住建系统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召开培训会对全市住建系统招投标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五是建章立制确保有章可循。印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凡是达到招标限额项目,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公开招标。
(3)严格查处“三包一挂”问题。一是对巡察指出的相关工程项目开展调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分别采取行政处罚、书面通报、在全市建筑业企业大会上通报并点名批评、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2024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等处理措施;二是开展在建项目全面排查。对市区在建项目的勘察、设计、图审、造价咨询、质量检测单位市场行为进行抽查,共抽查项目16个,下达8份整改通知书,移交2份涉嫌违法线索;对市本级政府投资的32个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下达23份整改通知书,移交2份涉嫌违法线索;对各县(市、区)在建项目开展抽查,共抽查项目14个,下达执法建议书2份,检查问题清单6份;三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召开党委会学习《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和查处管理办法》,提升领导干部业务能力;组织市区在建项目建设单位代表、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及市重点处、园林处负责人召开建筑市场法律法规和业务专题培训宣贯会,增强各方责任主体知法、守法意识;四是建章立制确保有章可循。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工程市场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安庆市市区房建市政领域招投标项目“两场联动”协调机制工作规则》、《关于印发“三清单”共享核查对比机制的通知》、《安庆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提升监管质效;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成责任科室向局党委作出检讨。
(二)强化城市绿化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防控和作风建设
3.加强市本级项目设计管理
(4)进一步提高设计合理性。一是商请市重点处完成振风大道两侧绿化带设计栽植马褂木更换,我局对康熙河(新河)综合整治景观工程前期设计情况、苗木价格情况均进行深入调查并形成了专题报告,祥和路1、2、3号地块绿化景观工程已完成相关情况调查。二是开展全面排查。对2017年以来我局涉及绿化工程的60个项目开展外来物种入侵、资金占用全面排查。三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安庆市城市园林景观设计导则》、《安庆市城市绿地建设技术导则》等相关规则文件,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知识储备和业务水平。四是严把项目设计质量关。对正在开展和计划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严格把关,由第三方咨询单位出具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提高项目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系统性。五是建章立制确保有章可循。印发《安庆市大建设计划建设项目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制度》,确保园林绿化项目的设计质量和合规性;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安庆市城市绿地建设技术导则>的通知》,要求各设计单位在园林绿化的项目设计中,严格执行导则要求,确保在绿化苗木的种类、规格等的选择上科学合理、资金节约。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成责任科室向局党委作出检讨。
4.加强招标控制价监管
(5)加强招标控制价编制与市场实际信息衔接。一是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形成核查报告,并对编制单位进行约谈。二是开展问题排查工作。对市区近一年来在建的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105个工程项目按15%的比例随机抽取16个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监督检查与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及执业行为监督检查,已对编制单位进行了约谈,并就发现的33项问题向编制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均已完成整改。三是强化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召开业务专题会开展控制价编制以及事中事后监管政策业务学习;在2023年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全体会员大会上对全市52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专业人员100余人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组织召开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警示教育会议,对全市84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170余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业务代表在执业能力、确保成果文件编制质量及增强法治观念、职业操守等方面开展学习教育。四是加强行业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警示教育会议,要求两家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负责人在会上做公开表态发言,同时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规范执业。五是加强工作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与市重点处开展对接协调,分析问题症结原因,研究整改措施;与市公管局就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进行交流,研究加强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六是建章立制确保有章可循。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定期对造价咨询企业执业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提升执业素质,与市公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行为。七对原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成现责任单位向局党委作出检讨。
5.着力解决不平衡报价问题
(6)着力解决项目绿化植物控制价上(下)浮率过高问题。一是商请市公管局、市园林处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市园林处已就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施工方发出整改函,要求限期整改。二是建章立制确保有章可循。市公管局与市重点处共同讨论研究如何完善工程变更价款结算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