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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江:组织旁听庭审 警示教育“零距离”

发布时间:2021-02-24 发布者:迎江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2月23日下午,区法院组织开展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市住建局、区纪委监委、区法院近百名党员干部旁听迎江区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陶某某受贿案,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气氛严肃,震撼心灵。公诉人提供陶某某受贿的大量证据,清晰再现一名国家公职人员,违背初心使命,逐渐放松思想约束、纪律约束,利用职务便利一步步突破“底线”,最终滑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

“2009年至2020年,被告人陶某某在担任……多次收受有关企业、个体工程老板等业务管理对象给予的现金、购物卡,共计人民币461000元……”

“我认罪……”

“被告人陶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当庭宣判,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沉痛忏悔,给旁听人员的内心带来了巨大的触动,真切感受到纪法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以及“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深刻道理。

“此次旁听庭审,我们组织了案发单位及本系统相关人员参加,这是迎江区2021年“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旁听自办案件庭审,“零距离”警示教育,震撼力强,廉政教育效果更直接明显。”负责承办此案的迎江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迎江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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