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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通报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24-04-29 发布者:岳西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一、岳西县白帽镇社保所工作人员刘晓华违规公款购买烟酒用于接待和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20年至2023年,刘晓华在担任白帽镇社保所负责人期间,违规使用公款2.37万元购买烟酒用于社保所来人招待。2020年至2021年,刘晓华在担任白帽镇社保所负责人期间,违规发放社保所职工补助,其个人领取0.85万元。此外,刘晓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刘晓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的烟酒费用和发放的津补贴已按规定退赔或追缴。

二、岳西县姚河乡姚河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朱海洋违规收取回扣用于吃喝和滥发津补贴问题。2020年至2023年,朱海洋在担任姚河乡姚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回扣用于吃喝和滥发津补贴,其中白酒费用1.75万元、津补贴2.32万元。此外,朱海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0月,朱海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和购买白酒费用已按规定退赔或追缴。

三、岳西县天堂镇城南社区居委会原主任朱学来违规虚报冒领项目资金据为己有问题。2021年,朱学来在担任天堂镇城南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协助县住建局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环境协调的职务便利,以虚报冒领方式将项目资金0.85万元据为己有。2023年7月,朱学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已按规定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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