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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住建局原绿化亮化办公室主任邓节华受审

发布时间:2023-12-11 发布者:潜山市纪委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12月8日上午,潜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潜山市住建局原绿化亮化办公室主任邓节华涉嫌受贿罪一案。

潜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22年,邓节华利用其担任市(县)绿化亮化办公室主任、市(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市住建局副科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揽、工程管理、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5106.37元。

庭审中,被告人邓节华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均不持异议。在最后陈述阶段,邓节华表示认罪、认罚。

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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