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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新仓镇政协工作联络组原组长谢海琼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6-04-21   来源:太湖县纪委监委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日前,经中共太湖县委批准,太湖县纪委监委对太湖县新仓镇政协工作联络组原组长谢海琼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谢海琼背离初心使命,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及旅游活动安排;廉洁底线失守,将应当由本人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收息;在项目验收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谢海琼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谢海琼开除党籍处分;由太湖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太湖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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