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托育服务事业健康发展,2月1至2日,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联合驻在单位对宿松县、太湖县开展托育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查看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询问的方式,对托育机构的经营资质、消防安全、人员资质配备、卫生保健和备案资料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责令托育机构限期完成整改,并要求托育机构严格按照《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等要求,切实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机制制度,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完善各项备案资料,切实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下一步,驻委纪检监察组将组织对存在问题的托育机构进行“回头看”,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托育机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切实维护托育机构卫生安全健康的环境,为婴幼儿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