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根据大会部署,围绕三个重点环节开展会风会纪监督工作,督促参会代表及工作人员严守会议纪律要求,树立市人大代表良好形象,确保市人代会风清气正。
严明会议纪律。要求参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因病、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不准在会场内打(接)电话、玩手机,不得在会场外长时间逗留、聚集喧哗。督察人员对全体会议及代表团会议进行现场监督,对个别违规行为当面指出,责令改正。
严守廉洁纪律。督促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准组织、参与吃请活动或出入娱乐休闲场所;不准赠送或收受礼金、礼品;不得擅自到会议安排地点以外的地方就餐。督察人员每天统计各代表团参会人员就餐人数,上报大会秘书处,督促各代表团严格执行就餐规定。每晚对代表住宿情况进行抽查,对不在住宿地点的人员,责令其说明原因,视情节作出处理。督促参会人员厉行节约,不得浪费餐饮食品。
严肃保密纪律。要求全体代表和工作人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得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不准通过网络、短信等传送涉密材料,不得散发与大会无关材料。严肃选举纪律,不得进行非组织活动,确保选举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