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9月20日,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安庆市公管局党组开展了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2023年11月21日,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向安庆市公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一)迅速动员部署,增强行动自觉。巡察意见反馈后,市公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期间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研究推进绿化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和学习相关政策法规。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公管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的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制定《中共安庆市公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逐项整改。
(三)开展自我批评,切实引以为戒。市公管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围绕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作出深刻反思,切实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推动巡察整改常态长效。
(四)按时报送进展,确保整改实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日常工作,认真分析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举一反三,按要求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和整改流程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按时完成集中整改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评估材料。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推进整改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情况
1.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一是清理外来物种。配合市重点处对石塘湖入湖口工程种植的大花金鸡菊等外来入侵物种进行了销毁,同时将取消的大花金鸡菊变更为百幕大草皮。滨江 ECD工程招标人安排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将大花金鸡菊调整为毛娟,将蓍草调整为花叶蒲苇。对2024年以来进场交易的绿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招标范围包含外来入侵物种。配合市重点处对在建和未移交绿化工程是否栽植外来入侵物种进行排查,未发现存在外来入侵物种问题。配合市园林处对安庆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绿地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对排查发现的加拿大一枝黄花300余株、喜旱莲子草50余平方米以及管理水域内的福寿螺进行了清除。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市公管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关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市场准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重点组织学习掌握公司法、民法典等与招投标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完善制度规则。制定出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登记服务工作规范》,推行“服务提醒+主体承诺”方式,明确项目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合同文本等项目交易环节中,不得设置违背优化营商环境、统一大市场、生态环保、公平竞争以及相关禁止性规定等条款。
2.履行主管监管责任
(2)依法坚持应招必招。一是深入梳理分析。市公管局调阅相关项目开评标资料,分别约谈招标人邀请的3家投标单位,同时梳理2018年-2024年400万元以上进场交易项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场交易项目均依法公开招标。二是市公管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关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市场准入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提升依法监管服务招投标活动的能力水平。三是印发《关于安庆市限额以下项目交易活动的指导意见》《安庆市乡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活动暂行规定(试行)》,指导规范全市限额以下项目发包活动;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明确纳入目录内的项目,招标人须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进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四是强化政策宣贯,先后赴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等单位,进行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招标人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联动查处“三包一挂”。一是2024年1月份以来,共对16个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标后履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6个,对整改不到位的2家企业进行了处理,各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披露6个月并向社会公开。为健全合同履约“季度抽查+专项通报”工作机制,印发《安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合同履约监督管理。二是与市住建局联合印发《安庆市市区房建市政领域招投标项目“两场联动”协调机制工作规则》,与市住建局共同开展标后监督管理,配合其对巡察整改涉及的相关项目进行联动查处。
(4)依法调查违法分包问题。一是市公管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相关业务知识。二是将“违法分包”等问题反馈给行政主管部门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三是2024年1月份以来,共对16个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标后履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6个,对整改不到位的2家企业进行了处理,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各1次,披露6个月并向社会公开。为健全合同履约“季度抽查+专项通报”工作机制,正式印发《安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四是与市住建局联合印发《安庆市市区房建市政领域招投标项目“两场联动”协调机制工作规则》,与市住建局共同开展标后监督管理,配合其对巡察整改涉及的相关项目进行联动查处。
(5)规范投诉处理行为。一是根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案件会审制度》相关规定,市公管局对投诉举报等案件采用集体会商,法律顾问参与等形式研究案件处理意见。整改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8件,已办结8件,均按照案件会审制度研究处理。二是建立完善异议处理指导措施,投诉调查、案件会审、处理决定“三分离”措施,疑难案件质证措施、投诉处理超期预警机制、投诉问题反馈措施,根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规定》规定的流程办理案件,充分保障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及时性。
(6)提升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市公管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关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市场准入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提升依法监管服务招投标活动的能力水平。二是完善制度规定。修订印发《安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版),全市范围统一适用,调整完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内容。同时,自2024年1月1日起,督促进场交易的城市绿化项目的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设置“拟派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三是开展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024年一季度,进场交易的项目招标文件中均依法对“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作出明确规定。
(7)加强评标专家管理。一是对相关评标专家进行约谈,根据《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2017年版)》第六条的规定,追加考评,暂停评标资格三个月。同时,将相关评标专家违反回避管理制度的行为通报其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二是对2023年度续聘专家及新入库专家进行线上培训,详细讲解《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中回避条款情形。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在评标区将专家回避制度更新上墙,加强评标现场见证管理,要求代理机构及时提醒专家主动回避,有应回避未回避情形及时报告监管部门处理。严格执行“一标一评”管理制度,2023年共对35名专家进行考评扣分,其中18人暂停评标资格3个月,2名应回避而未回避的专家被清退出库。 整改以来,评标专家日常考评扣分8人,其中5人暂停评标资格3个月,追加考评评标专家12人,均暂停评标资格3个月。四是开展警示教育,将专家应回避未回避而受处理的案例进行整理汇总,挂网公示公告;在专家培训时,专门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
(二)城市绿化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
3.加强招标控制价编制管理
(8)联动规范清单控制价编制活动。一是优化编标单位选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申请承诺表》,明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项目设计成果质量进行承诺,同时引导招标人综合考虑编标单位的编制经验、编制质量、服务水平,择优选择编标单位,鼓励招标人与项目建设单位(如有)、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会商选择确定编标单位。二是市住建局召开全市工程造价企业警示教育会议,相关公司负责人在会上进行深刻检讨,公开表态发言。三是与住建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进场交易项目清单控制价在发布之前,招标人必须组织专家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审核。 4.防范不平衡报价行为
(9)优化工程变更估价规则。一是完善变更规则。调整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内容,完善《合同专用条款》10.4.1条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修改工程变更结算方式为“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按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子目综合单价结合下浮率计算结算价款”,防止投标人通过工程变更谋取高额利润。二是优化编标单位选择。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申请承诺表》,明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项目设计成果质量进行承诺,同时引导招标人综合考虑编标单位的编制经验、编制质量、服务水平,择优选择编标单位,鼓励招标人与项目建设单位(如有)、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会商选择确定编标单位。
5.规范竞争性谈判活动
(10)依法适用非招标方式。一是建立健全制度规则。与市住建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进场交易项目清单控制价在发布之前,招标人必须组织专家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审核。二是强化部门联动配合。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通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3种方式采购,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在有限范围内竞争外,原则上应当采用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的规定》《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确保进场交易项目应公开招标的全部公开招标。经排查,2024年以来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88个,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6.强化工作作风
(11)增强工作责任心。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以及《信访工作条例》等工作制度。责任科室负责人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二是整改以来,共办理市委主要领导交办单2件,均按照流程及时办理回复。对巡视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了认真办理,并及时向市信访局进行了回复。
7.加大派驻监督力度
(12)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信访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外信访事项研判办理暂行办法》等工作制度。二是加强对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工作指导,组织各单位机关纪委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纪检业务知识,指导市公管局机关纪委针对绿化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开展调查和问责。三是积极开展“室组”协作配合,选派1名同志参加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和“室组”协作办案工作,提高纪检监察组自身办案能力。四是落实派驻机构与监督单位党组会商通气制度,专题与市公管局党组会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党组及时部署召开公管系统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组织公管系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观看《刮骨疗毒 镜鉴正己》警示教育片;监督市公管局扎实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及时跟踪3件转交市公管局办理的业务范围外信访件调查进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 巩固整改成果
(一)持续坚持依法招标。坚持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一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坚决杜绝以非公开招标方式取代公开招标方式。采用其他非公开招标方式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适用情形,且须经过规定审批程序。
(二)强化法律法规培训。常态化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安排业务骨干赴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开展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培训,特别是注重对业主单位具体经办人员以及分管负责同志的培训宣传,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招投标政策法规的知识水平。
(三)建立长效制度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紧扣国家、省、市最新政策法规,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补齐制度短板、提升交易效率效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5991010;邮政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213号;电子邮箱:aqjyglk@163.com。
中共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