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林业局党组与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沟通会商意见,10月19日至26日,由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带队,对9个林业重点项目稽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驻局纪检监察组采用现场抽查、沟通协调,监督指导等方式,对相关8个县(市、区)林业部门9个正在整改的问题进行专项监督,发现重点项目有方案设计不科学、项目推进较慢、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一是从严把关方案审核,突出审核环节对专款专用和项目完成期限的约定,严防资金被挤占挪用和“半拉子工程”问题,严格方案变更程序要求,维护方案实施严肃性。二是加强项目批后监管。进一步压实属地林业主管部门责任,严格落实项目日常监管,督促指导各地及时解决实施中相关问题,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质效。三是强化督导限期整改。要求各地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节点,限期整改申报验收。对整改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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