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瞄准驻在单位职责定位,“三个聚焦”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聚焦“蓝天”督促开展大气专项行动。通过参加会议,提出意见建议,协助驻在单位先后制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等多项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措施具体有效,责任清楚明确。采取联合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驻在单位对照方案,严密组织实施,加强协调调度,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今年前三季度,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四。
聚焦“清水”督促开展长江保护行动。立足监督保障执行职责定位,围绕实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开展沿江相关一线企业调研走访,到实地现场察看,督促驻在单位认真履行行业职责,加强生态环保业务指导,协助启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二期)工作,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推进龙感湖等浅水型湖泊生态修复。截至目前,全市18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94.4%,长江干流国考断面水质年度保持Ⅱ类。
聚焦“净土”督促开展土壤防治行动。围绕项目建设,重点关注危险废物收集利用,深入垃圾收集、转运、焚烧发电等相关企业走访调研,紧盯化肥、农药使用量变化,加强协调督导,协助创建省级“无废城市”,推动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城区地下水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率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