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问题线索集中规范管理处置,有效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量。
以“学”促意识强化。充分认识规范问题线索管理与处置的重要性,定期召开组务会,组织学习《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市纪委监委举办各项培训任务,督促组内同志熟悉掌握相关纪法制度文件以及问题线索处置全流程、各环节、各项工作的制度规定和工作标准,通过持续的学习积累,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处置问题线索的意识和能力。
以“做”促程序规范。始终坚持集体研判的工作机制,在具体的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充分结合生态环境派驻监督工作实际,通过线索会商,对被反映的问题性质、线索可查性等要素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部分复杂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讨,寻找突破口,合理提出分办意见。同时按照受理时间和处置时间进行分类,细化线索管理台账,进一步明确监督执纪工作流程、案件办理程序和文书规范制作,切实做到精细管理、精确研判、精准处置。
以“准”促有效问责。紧盯环评审批、环保执法、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问题,加强问题线索研判,严格处置程序,精准规范有效问责,重点严肃查办生态环保领域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线索,不断提高线索成案率。经核查属实的,坚决立案处理,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形成常态。今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共接收研判处置问题线索29件,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