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级预算执行管理与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财政局调整升级动态监控规则,进一步完善市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
修订监控规则。督促修订《安庆市市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要求新修订的动态监控预警规则校验范围和预警级次提级更广更高,在系统阻止、I级预警、Ⅱ级预警的规则中均有体现。同时,针对从预算内向特设账户转款、零余额账户不及时清零等问题,设置预警规则予以阻止。充分考虑预算单位特殊情况,对确需划转的资金明确人工受理流程,确保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全过程监督、全流程规范。
实现动态监控。要求进一步明确动态监控的资金范围和基本要素,从预算单位、代理银行的角度进一步细化资金监控具体内容,明晰监控方式和违规处置流程,采用系统预警和人工判断相结合、注重非现场核实和实地核查“双管齐下”,确保监控工作内容实起来、效果强起来、执行硬起来。
加强协作监管。为实行闭环管理,要求进一步厘清财政、预算部门、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的主要职责,致力推动形成主体责任和监控责任协调贯通、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根据动态监控结果,及时对共性问题和潜在风险开展数据分析,为加强预算管理、完善政策制度和开展绩效评价等提供参考依据,实现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配置效率的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