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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安庆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1-12 发布者:市委巡察办公室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7日至12月2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安庆市财政局开展了巡察。2022年1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安庆市财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财政局党委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成立了由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单位),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召开整改专题会议5次、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5次,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协调、督促,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剖析根源,找准症结;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稳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深不透、专题研讨少,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两个坚持、两个更大”上有差距问题

一是制定2022年安庆市财政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开展了生态文明、法治思想、三农工作、粮食安全、安全生产、二十大等多专题学习,进行了多次专题研讨。二是再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内涵。三是统筹局内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涉及重要的文件精神、政策等,及时进行学习研究。

2.保障和分配职能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2)针对统揽全局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一是按照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抓住“十四五”安庆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期,结合安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的现实需要,分析我市财税政策。二是结合“一改两为五做到”,在财政资金制度保障中尽职履职,在政府采购管理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免收采购文件工本费,进一步降低履约保证金。在做好基本民生保障上扎实做好民生工作,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相关批示精神,依法依规做好财政(国资)工作。三是研究制定《安庆市财政改革与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四是把国资工作纳入党委会议议程,全面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2020-2022年)攻坚。

3.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不到位问题

(3)针对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问题

一是市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已建立。二是向市属投融资公司委派九名外部董事,推进外部董事占多数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三是制定出台《安庆市属直接监管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安庆市属国企董事会及董事考核评价办法》,规范董事会运作,促进外部董事履职行为规范化。四是制定出台《安庆市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加强企业合规管理。

(4)针对推进公司转型升级不快问题

一是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平台转型发展专题工作汇报,明确了平台公司定位、发展方向。二是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及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建立不同投资平台,合理确定各投资平台的功能定位,打造主业突出、竞争力强、支撑作用明显的投融资平台。三是积极支持同安控股市场化发展,直接融资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针对经营业绩考核未做到真考实考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深入学习《安庆市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7〔74〕号)等文件,根据国有资本战略定位和国有企业发展目标,将市属企业分为竞争类商业企业、投融资类商业企业、公益类企业等三大类。按照企业所处行业、主业范围、承担职能和资产规模的不同特点等,科学设置各类企业的考核指标、考核重点、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增强分类考核的针对性、有效性。二是完善2022年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考核指标,高标准严要求制定考核目标值,做到真考实考。通过与企业反复沟通,确定了2022年市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突出投融资平台公司风险防控、市场化转型、产业投资、经营效益等指标及权重,引导平台公司科学转型和良性发展

4.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6)针对2018年以来中央、省委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市财政局党委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局党委组织开展政策学习,对2022年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二是经局党委和局长办公会研究,出台《安庆市市级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安庆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安庆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三是对2022年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进行全面梳理复核,调整完善了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实现应编尽编。

(7)针对绩效评价成果未充分利用问题

一是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印发《安庆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和应用机制。二是制定确定2022年财政重点评价计划,增加重点评价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加大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已将所有重点评价结果挂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将评价报告反馈被评价部门落实整改。

5.直接融资能力较弱问题

(8)针对直接融资能力较弱问题

一是加大直接融资摸排力度,建立2022年后备项目库,持续跟踪项目进展,协助对接交易所和交易商协会。二是借助资本市场业务培训活动,加强直接融资业务宣传推动。三是对市级投融资平台和县(市、区)分解年度目标任务,提升标杆、自我加压,督促市级平台和县(市、区)加大债券融资力度,引导平台抢抓企业债发行享受“直通车”政策机遇。四是强化项目调度,积极协调解决上市过程中困难问题,研究出台升级版上市融资政策,加快推进重点项目上市进程,激励已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实施再融资。

(9)针对上市公司数量偏少、储备不足问题

一是落实万家企业资本市场培训活动,通过集中授课、论坛、企业沙龙、视频会议等多种形式,对企业家开展培训,提升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识和能力。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释放基金助推上市功能,通过市场化方式更多支持本土项目。四是修订出台支持上市及基金政策,提高政策有效性和精准性,提升企业上市积极性。

(二)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不够严实方面

6.内部审计监督质量不高问题

(10)针对内部审计监督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完善健全科室负责人离任必审和科室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五年全覆盖制度,开展2021年以来离任科室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对审计及内审发现问题加强跟踪,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限期完成整改,并举一反三,将相关问题作为内控重点。三是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修订《安庆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印发《安庆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内部控制工作操作规程(试行)》,规范内部控制工作内容和程序,推动内部控制工作有效开展,保障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

7.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较低问题

(11)针对土地有偿使用费结余较多问题

一是加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管理,督促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申报项目,落实高标准农田省级建设标准,继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投入,加大对耕地保护、耕地违规占用监督检查的投入,同时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要求,加强结余资金的盘活使用。二是市财政局将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对照资金管理办法,积极安排用于以后年度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等方面支出。

(12)针对稳岗补贴资金滞拨问题

一是对于省级下达资金,积极对接,严格按照省级文件规定程序下拨资金,加强资金的拨付和管理。二是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对相关资金拨付完成后督促经办机构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对剩余资金结余及时收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监管不严问题

(13)针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监管不严问题

一是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督促相关部门依托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确保所有补贴性技能培训项目全部纳入系统管理。二是严格培训资金监管,加强专项审计和第三方绩效评价,推动第三方线上线下对培训资金的监管。三是按规定及时将补贴资金拨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9.项目预算评审价与中标价差距较大问题

(14)针对项目预算评审价与中标价差距较大问题

一是绩效评价中心的项目评审工作人员深入研究“政府采购法”,及时全面地向采购单位宣传政府采购方式和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加强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有效衔接,将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10.社保基金未采用竞争性方式存储问题

(15)针对社保基金未采用竞争性方式存储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财库〔2017〕76号文件,改进工作方式,按照《安徽省省级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管理暂行办法》(皖财社〔2019〕569号)规定执行,根据竞争择优原则,通过询价等竞争性方式,选择利率较高的银行,实现基金收益最大化。二是社保基金定存到期之前,与各经办机构进行会商,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和使用情况确定社保基金是否转存和定存金额,并且在到期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转存。

11.财税政策执行不严格问题

(16)针对代扣税款长期滞留未缴金库问题

一是会同主管部门按土地出让合同及时对账。二是对以前年度未汇缴部分,与主管部门核对后,及时拨付。三是自2022年3月起,按照“政府签报每结算一宗土地,非部门直接拨付主管部门账户代扣印花税”的程序办理,不再从财政专户过渡。截止9月底代扣印花税账户余额已为零,整改完毕。

(17)针对耕地开垦费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

一是会同主管部门尽快理顺对应数值,加快结清进度。二是根据主管部门申请,及时核对拨付。三是自2022年起,每半年与主管部门对账并进行拨付。四是将未完成的2021年度以前应清理的耕地开垦费部分,缴入金库。根据实际情况,若主管部门再申请结算,另行签报政府进行支付。五是督促主管部门将属于非税收入的,严格按规定缴入非税。

12.部分资金账户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

(18)针对少数科室往来资金长期未清理问题

一是对到期的大额存单进行盘活缴库,保证资金保值增值收益。二是核实往来款项明细,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19)针对已转出的股权投资仍长期挂账问题

一是严格遵循财政专户管理规定,依规及时进行会计销账处理。二是健全财务对账制度,保证账账、账证、账表一致。

13.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20)针对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值班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现有政策规定。二是严格执行2021年省总工会新颁布的《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按《办法》相关规定严格鉴定会员身份,凡工资未纳入拨缴工会经费工资总额或未缴纳会费的会员,不再享受工会会员集体福利。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4.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21)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制定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明确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责任,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压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修订完善《安庆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制定《安庆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工作操作规程》。三是加强警示教育。结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在机关各党支部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对身边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干部职工。四是加强业务技能学习,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审核能力。

15.监督职责发挥不够到位问题

(22)针对监督职责发挥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强化驻局纪检监察组与局党委的沟通会商机制执行,切实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梳理重点领域风险点,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三是要求对牵头分配的重大项目资金进行梳理,按内容分层次制定完善集体研究决策机制。四是加大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的警示教育力度,丰富方式方法,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

16.市属国有企业党委职责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23)针对市属国有企业党委职责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一是已增加配备一名科室工作人员,充实党务工作人员力量。二是市属国企党委及时研究国企党建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进展及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充分发挥国企党委职责。三是举办全市国有企业党建专题讲座,加强对市属国企党建业务培训。四是开展国有企业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调研,全面摸清市属国企党建党务基本情况,进一步提高市属国企党建工作质量。

17.基层党建工作仍需加强问题

(24)针对机关党支部未按期换届问题

一是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按期换届,规范换届程序。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8.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25)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及时组织学习。订购《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年修订版)和相关辅导材料,并在2022年4月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开展了集中学习。二是规范提拔流程。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程序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步不少、一环不落。规范管理推荐干部从动议到任职的考察文书档案,及时立卷归档,留存备查。

19.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26)针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完善内部管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市委组织部组办字〔2019〕57号文件精神,明确证件收缴、管理、使用、报备等流程,开展科以下因私出国(境)证件清查,做好证件管理和干部因私出国台账,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规范做好护照转递工作。

二是及时变更信息。及时与有关部门对接,做好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尤其重点人员、领导干部变更,要明确责任单位和管理级别。  

20.落实巡视巡察和审计整改不够有力问题

(27)针对巡视整改未达到时序进度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作用,重大问题提请小组会议研究调度。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七次会议,专题研究企业改制工作。建立企业改革工作周通报制度,对企业改革工作进行一周一通报,强力调度推进企业改革工作。二是与市人社、医保、税务、法院等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改制企业遗留的社保、医保等问题,在政策范围内争取相关部门支持,确保企业改制顺利推进。目前已完成50户,完成全部任务的85%。 

(28)针对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建立国资在线监管系统,序时监控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重大财务支出、重大投资事项,及时了解企业动态,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完善预警制度,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二是加强对金控公司的监督和管理,指导金控公司建立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三是规范国有企业的津补贴发放。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直接监管企业员工福利待遇的通知》。

三、坚持“四个融入”,持续推进后续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和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是持续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我局制度建设结合起来,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改革创新,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持续强化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财政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为全市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5288990;邮政地址:安庆市菱湖北路32号;电子邮箱:aqczrj@126.com。

 

                                                                              中国共产党安庆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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