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政治监督 扛牢主体责任 坚持“三个突出”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中共怀宁县委书记、怀宁县人民政府县长 余学峰
党的十九大以来,怀宁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理解政治巡视巡察内涵要求,认真探索巡察监督有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一、突出主体责任,深化政治巡察定位
县委从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高度,切实担负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自觉把着力点放在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上,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是把准巡察工作方向。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各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作为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等会议的重要学习内容,进一步领会“五个深化理解把握”要求,明确巡察监督的定位和重点。二是强化巡察政治担当。县委和县委主要负责人把巡察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作为分内要务、应尽之责,认真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支持保障巡察工作,2017年设立巡察机构“一办三组”,编制15名,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三是加强巡察过程管控。每轮巡察结束后,及时召开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直接点人点事点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和处置意见;同时听取上轮巡察整改情况督查报告和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整改情况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当场点评,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近年来,县委聚焦阶段性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的政治优势,先后围绕脱贫攻坚、安置房资金清缴等工作开展专项巡察,追缴催缴安置房资金1.12亿元。
二、突出整体推进,优化提升巡察质量
按照“三个聚焦”要求,立足怀宁特点和实际,科学统筹谋划,在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上求实效。一是统筹谋划部署。研究制定巡察工作规划,将巡察工作列入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围绕阶段性中心工作和群众期盼,审定每轮巡察范围、对象,系统谋划实施,既立足常规巡察安排,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察和机动巡察。十四届县委已开展了十三轮常规巡察和三轮专项巡察、两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实现了对328个党组织政治体检全覆盖。二是注重建章立制。通过制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制度,修订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全面规范巡察准备、队伍建设、巡察整改、成果运用等各环节,为巡察过程的精准和结果的高质量提供了制度保证。三是加强巡察监督。切实加强对巡察干部的管理,采取多种方式对巡察人员遵守纪律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开展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
三、突出整改落实,强化巡察“后半篇文章”
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不断深化对督促巡察整改的规律性认识,切实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上持续发力。一是纵向压实整改责任。健全完善县委“五人小组”领导、巡察领导小组统筹、分管县领导把关、巡察办牵头、被巡察党组织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整改机制。健全分类整改、发函督导、对账销号、专项督查等工作制度。二是横向联动督促整改。建立了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联合审核督办的协同工作机制,联合督查组对整改单位开展实地督查,现场反馈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整改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并依据实际情况印发督查通报、工作提示函、交办函等督促整改。三是多向拓展整改实效。十四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共发现问题4424个,追责问责494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1676万元(包含人防办清收欠款10347万元);移交问题线索204件(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9人,移送司法5人。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巡察机构探索性地开展了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针对评估反映出的问题,督促再整改、改到位。
下一步,怀宁县委将更加聚焦政治巡察主题主线,紧盯“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一是更加聚焦政治巡察要求。保持巡察战略定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的主要任务,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的落脚点。认真总结本届县委巡察工作,编制《中共怀宁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和全覆盖工作方案》。二是更加注重凝聚工作合力。把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各方面监督贯通融合,与各类专项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有效结合,稳步推进“纪巡联动”,积极探索实施“巡审联动”等特色做法,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更加巩固拓展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最严要求、最高标准、最实作风、最好成效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把推动解决巡察发现各类问题整改与加强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举一反三,以案促改、以巡促建。四是更加规范巡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巡察干部激励机制,坚持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锻炼、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严把巡察干部准入关,动态更新巡察人才库,健全完善巡察干部约束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