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今年以来,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公管局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模式,加强信用体制机制建设,积极应用不良行为记录成果,不断加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信用体制机制建设。督促市公管局制定出台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过程中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和披露。市公管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及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的通知》,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失信记录应用到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
加强招标文件信用条款完善。督促市公管局研究修订招标文件范本,将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记录运用到交易过程中。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前置承诺制,要求市场交易主体在参与交易活动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声明函》《项目经理承诺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参与交易活动。
加强不良行为成果应用。督促市公管局将多平台不良行为记录内容纳入招标文件规定,并在交易过程中推行“信用评审价”“信誉评分”“失信行为核查”,使投标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失信企业在投标时“寸步难行”,有效提高了信誉优良企业的投标竞争力,实现运用信用对失信投标人惩戒的目的,真正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失信惩戒诚信奖励的目标。近几年来,在市交易中心交易的总金额超过18.26亿元的4个工程建设项目,在评标过程中运用“信用评审价”评审,改变了评标结果。(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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