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责定位,督促驻在单位紧盯提高环评审批服务质效,加强环保技术指导,优化生态环保监管措施,助力“双招双引”政策在生态环保领域落地落实。
强化责任担当,严明纪律规矩。督促驻在单位党组认真履行“双招双引”主体责任,始终将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驻在部门按照“超期服务、主动服务、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进一步畅通网络、信函、电话等投诉举报渠道,坚决打击和遏制环评文本弄虚作假、粗制滥造等行为,对于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直查快办,从严查处。
深入走访调研,强化监督检查。积极参与经开区管委会和相关企业开展调研座谈,督促驻在部门主动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环保问题。会同驻在部门设立“生态环境议事厅”,开展“环企直通车”,进行一对一帮扶。参与沿江环境问题整改督查、化工园区环境风险排查等工作,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监管力度,护航项目推进。
紧盯政策落实,助企解难纾困。督促驻在单位制定了“扩大承诺制审批适用范围”“探索小微企业绿岛模式”“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深化环保执法正面清单”“支持企业环境信用修复”等33项举措,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对涉企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坚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双招双引”工作全过程。(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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