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部门信息 > 详细内容

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三机制”推动监督有机贯通

发布时间:2020-11-04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今年来,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协同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机制,不断加强纪检监察与审计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审计情况通报、联合检查、部门会商、专项治理、移送问责等监督贯通机制,明确由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推进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深度协作,取得较好成效。

建立日常联络长效协调机制。明确审计部门在编制年度审计计划,特别是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前,应及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征询需要审计重点关注和查证的单位和事项,将纪检监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作为审计监督重点。纪检监察部门在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时,视情听取审计部门意见建议,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两个部门要各自明确专人负责沟通协调,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商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视情通报不涉密的重点工作。同时,通过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等形式加强联系交流,构建起联动监督长效机制,提升监督同向合力。

建立调查过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开展具体工作“无缝衔接,同步实施”的协作配合机制,通过联合检查、专项治理等协同行动,促进部门优势互补,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在审计部门查处问题线索时,如遇到纪检监察机关同时查证情况,双方可及时沟通、共享信息,节约监督资源,提升监督效能。对一些重大违纪违法线索,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沟通,共同研究提出调查处置方式和应完善的证据材料等,有效解决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衔接中问题线索难定性、证据标准不清晰等难题。与此同时,通过联动顺畅,协同发力,促进边审边改,通过跟踪督办,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深入到位。

建立成果共享反馈机制。强调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要加强成果共享。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分别将被监督单位的审计反馈意见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涉及领导干部的有关审计专报及被监督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各自监督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及检查内容。纪检监察部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依法依纪受理审计移送事项并及时反馈审计结果运用情况。通过聚集审计监督职能与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在成果运用上下功夫,成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内容,更好发挥审计监督职能。(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


主办:中国共产党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中国安徽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东辅2楼 邮编:246005
    备案号:皖ICP备10006060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