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紧扣主责主业,持续深化日常监督,坚持做在平常、抓在日常,“探照灯”作用不断显现,助推检察权规范运行。
明确落实责任。年初,督促市检察院党组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纪检监察组制定监督责任清单。检察长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内设机构负责人、市检察院检察长与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形成落实“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排查廉政风险。针对市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特点,督促院党组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梳理工作流程,查找岗位风险,明确防范措施,制定内控机制。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在内部管理、司法办案、纪律作风等方面共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19项。同时,纪检监察组督促市检察院对扫黑除恶等重点事项进行专项风险排查,强化风险意识,规范工作制度,提高自我净化能力。
创新监督方式。积极落实“三转”要求,让监督更加精准,采取参加会议、开展调研、组织座谈、实地督查等多种方式对驻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一是主动走出去。对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深入调研,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形成调研报告、研判报告3篇,提出可行性举措。二是主动融进去。纪检监察组与各业务部门积极沟通对接,召开座谈会,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各部门基本情况、业务重点、廉政风险点,延伸监督触角,将监督嵌入检察业务工作,使监督更加深入。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在重大节日、重要节点,纪检监察组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开展防疫督查、防汛督查、日常作风督查以及节假日督查20余次,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
健全体制机制。出台《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市检察院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与市检察院党组的协调沟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召开与院党组沟通会商通报会,纪检监察组通报了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对市检察院在思想认识、责任传导、纪律作风、监督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各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等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