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7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8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力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
8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水利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9月5日,局党组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并将整改台账下发到各责任单位,动员全局上下广大党员干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深入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往实里干、往细处抓,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三要细化整改措施,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四要完善长效机制,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促进成果转化。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市水利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单位及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按照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监督科室及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问题清单,集中力量攻坚,全力一体推进。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层层抓好落实、逐条整改,逐一销号,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着落。
(三)制定方案,细化措施
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细化整改责任,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要求、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将整改任务分解具体到事、具体到人。局领导及相关单位、科室根据反馈的具体问题,迅速研究整改措施上报专班。局党组于2019年9月10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逐条认真研究,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共梳理出6个方面14项48个具体问题,及时制定了《市水利局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台账》,并报市委巡察办审定。 2019年9月12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深入剖析问题症结,并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切实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强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四)全面整改,务求实效
我局严格对照《整改工作方案》中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的要求,坚持一级抓一级,每周五由专班汇总整改情况报领导小组,及时掌握整改进度;不定期听取各单位整改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坚持全面整改、举一反三。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实效,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做到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全力推动水利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聚焦问题,强化措施,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贯彻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针对在长江生态环境大保护过程中,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对江豚保护区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区分不明晰的问题
一是入河排污口未完善审批问题已完成。经协调,省水利厅于2018年12月14日,印发了宿松、望江3处入河排污口的审批意见。二是一口一策清单已完成,2019年1月已建成18处入河排污口自动在线监测站点。三是制定完善江豚保护区1+3工作方案,市水利局成立了江豚保护区生态环保修复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和四个工作专班,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治砂、治岸等工作。四是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调整,入河排污口设置和管理职能划转至生态环境局,我局已和生态环境局进行了移交,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针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谋划不够,符合人民群众需求的规划设计方案欠缺的问题
一是各地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已明确并落实。二是对各地“一县一策”农村饮水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复审,各地已实施。三是561户突出问题整改全面完成,目前进入动态化、常态化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望江县、太湖县农村饮水脱贫攻坚指导组工作已完成。五是针对2019年旱情,我市已组织完成农村居民供水安全保障规划,并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上报省水利厅。
(3)针对扫黑除恶前期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专项方案并再次梳理。二是成立工作专班。派出5个工作组深入重点地区明察暗访,梳理有效线索。三是制定“一县一策”方案。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庆市内河采砂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河道采砂领域治乱工作的意见》,出台《关于进一步整治河湖“四乱”的工作意见》。五是开展 “清江行动”,先后开展5次清江行动,对江域进行全面搜寻排查,共出动执法艇103航次、执法车121台次,查获非法采(运)砂船只13艘。六是组织河湖管理人员以及沿河沿湖企业近1200人,开展河湖管理专题培训。
(4)针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江河违法采砂现象处置合力不足,各相关部门联动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到各县(市)开展内河采砂管理异地执法,并下达“一县一单”。二是进一步修订《受理长江采砂投诉举报案件处置工作流程》。三是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采砂行为,将在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和查处。四是已拟订上报了总河长巡江方案。五是市河道局每天出动执法车、执法艇及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海事,对管辖范围内的主江、支江、叉江和边界水域开展拉网式巡查,并印发《安庆市“蓝盾2019-清江清河”国庆期间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安江砂管办﹝2019﹞5号)。六是长江采砂管理实行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每日夜间重点巡查敏感水域、交界水域。七是对查获得各类非法采砂船舶,按照扫黑除恶的要求,移交给公安、海事和市水政监察支队进行处理。
2.党内政治生活存在形式主义
(5)针对个别班子成员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力度不大的问题
一是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三是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的程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并经主要负责同志把关。五是花凉亭水库管理处制定了《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6)针对安庆市花凉亭灌区管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时,没有安排专门同志作中心发言的问题
一是已出台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已落实中心组成员发言,认真开展了学习研讨。三是已为每名党员配备学习资料。四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在巡回指导中认真检查了党员干部学习笔记。
(7)针对花凉亭水库管理局机关支部存在不同时间段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有多部分雷同的问题
一是9月6日支委会上支委对材料雷同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学习党章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二是9月19日在局党组会上,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向局党组进行了深刻检查。三是9月23日支委会上讨论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代代治水理念、《基层支部工作条例》。四是10月8日支委会修订、通过支部部分规章制度:①“三会一课”制度;②组织生活会制度;③民主评议制度;④党员活动日制度;⑤党员学习教育制度;⑥党费收缴制度;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⑧支部职责汇编,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剖析原因,深刻检查。
3.议事规则执行不够规范
(8)针对没有较好执行党组议事规则的问题
一是所有涉及“三重一大”工作均要在党组会上研究。二是已修订《市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三是已严格按修订后的议事规则执行。
(9)针对市花凉亭灌区管理局在局长办公会上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双定向”工作,该事项应由局党组会研究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认识到党组会的政治意义。二是已出台《党组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召开会议。三是已按照规定分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印发会议纪要。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
(10)针对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有谋划,也制定了相关制度,但推进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及时向各支部下发《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选编》等学习材料,要求全体党员学原著、悟原理,用理论滋养初心,不断增强党员理想信念。二是11月1日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强调抓好形态工作,组织党员收看《榜样4》等先进人物和事迹,做好舆论和宣传工作,组织各支部征订《新中国发展面对面》。三是下属总支、支部认真按照市水利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方案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党章等,提高意识形态的思想认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高度,更好地履职尽责。四是在今后的基层党建考核中,严格按照《安庆市水利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11)针对市花凉亭水库管理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缺失的问题
一是党组会讨论通过《花凉亭水库管理局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二是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党组成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修订《花凉亭水库管理局网站管理制度》,发布了微信工作群的纪律。四是制定了《花凉亭水库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成立了花凉亭水库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五是邀请太湖县宣传部汪少恒部长讲了一堂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专题讲座。六是党组会讨论通过局党组向市水利局党组作的《关于花凉亭水库管理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缺失问题的检讨》。
5.基础理论知识掌握不牢
(12)针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局领导给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及下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上党课。二是向各支部发放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选编等学习材料,要求各支部按照方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做到“学原著、悟原理”。三是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到市烈士陵园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四是对部分党组织“应知应会”知识进行抽查,对“学习强国”学习情况不断进行督促。五是组织全局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知识测试,组织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专题报告会。六是10月24至25日组织全局支部书记参加市直工委举办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学习。七是组织各支部征订《新中国发展面对面》,组织党员收看《榜样4》,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宪法及党内法规知识测试。八是及时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对各支部前期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摸底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九是每周一机关党委组织机关一、二支部党员开展集中学习。
(13)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档案资料保管不全,个别重要学习内容有计划但没有召开学习研讨会的问题
一是已明确人事科专人负责保管理论学习计划等档案材料。二是主题教育研讨时,班子成员认真准备研讨材料并开展集中研讨。三是修订《安庆市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14)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已按要求分别记录党组会、民主生活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二是会议记录由人事科专人负责记录。三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的意见》。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不高
(15)针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机关党委督促到届支部按时进行换届选举,目前,已完成机关一、二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二是组织华川、磐石两家非公党支部书记及河道一分局党支部书记参加市直工委举办的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学习。三是 11月1日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现场检查“三会一课”纪实表情况。四是11月6日起机关党委对所属党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检查,对“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五是基层支部积极开展各类党务知识培训并参加市直工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组织书记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党务人员工作能力,按时完成换届工作。
7.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使用有漏洞
(16)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机制不够严谨,资料归档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对干部考察档案进行了梳理完善。二是明确人事科专人负责保管。三是免去一名同志麻塘湖水库管理所负责人职务,调回局机关工作。四是加强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深刻理解文件实质,严格按制度选人用人。
(17)针对个别调动的干部不能及时将工资关系与组织关系转入新任职单位的问题
一是对之前的干部调动情况进行梳理,重点梳理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转移情况,都已按规定转移。二是免去一名同志麻塘湖水库管理所负责人职务,调回局机关工作。
(18)针对干部队伍中普遍存在空编较多、长期借调的问题
一是从5月份之后,没有新借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是对局机关借调人员进行了梳理。三是一名同志调动到市水利规划设计院任党支部书记、副院长。四是一名同志下派到麻塘湖水库管理所负责全面工作。五是积极与市委编办和人社局对接,争取加大招聘力度。六是将宜秀区水利局一名同志调入市长江河道管理处一分处工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8.党组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9)针对局党组对水利系统内廉政风险研判不足,制度笼子未能扎紧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学习。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6月11日至20日,在全市开展政府投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自查自纠工作,并形成报告上报省水利厅。9月16日至18日,组织全市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同志和相关项目法人参加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暨项目法人培训班,学习建设管理和招标投标有关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二是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对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扎紧招投标工作的制度笼子。三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系统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全市水利系统招标投标活动,促进全市水利系统招标投标活动健康发展。
(20)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局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局党组与各单位、各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班子成员积极主动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单位整改进展实行每周调度一次,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直至整改问题清仓见底。三是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对落实“一岗双责”重要性的认识。四是局党组成员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每年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21)针对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不力,监督关口前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参加市水利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民主生活会,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的监督。督促市水利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二是督促市水利局做好巡视巡察和督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市水利局3个问题整改情况、对江豚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市水利局5项任务,按照任务完成时限要求,进行监督检查。三是与市水利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内河采砂管理扫黑除恶线索进行摸排,将摸排出1条太湖内河采砂涉黑问题线索上报市纪委。四是委托第三方对市水利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财务管理、执行财经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整改。五是对选人用人情况进行监督。参与干部考察12人,干部提拔任用廉政回复12人、评先评优廉政回复1人。六是建立内部巡查制度,出台《安庆市水利局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将执纪关口前移,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七是对原市长江河道管理局负责人,因履职不力,使市长江河道管理局二分局未按照《2018年度堤防工程养护项目及经费建议计划表》和施工协议要求,开展城东码头西侧宜城驾校地块的复绿工作,存在不符合生态性复绿要求的问题,经2019年4月24日市水利局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2)针对未按照施工协议要求开展复绿工作的问题
一是对不符合生态复绿要求的硬化砼全部拆除外运,完成了林区所有砼破除和外运计700多立方米,加强成活林木抚育维护。二是目前林木成活率90%以上,长势良好。三是市水利局机关党委给予一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9.个别开支存在挤占项目、专款资金情况
(23)针对将挂职人员的生活补助列入其他工作经费中的问题
一是9月9日挂职人员已将生活补助退回到财政特设专户。二是9月18日我局将生活补助从公用支出中支付给挂职人员。三是进一步加强财经制度的学习,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
(24)针对将其他工作经费用于局大楼地下车库地坪改造的问题
一是9月17日施工单位将工程款元退回到财政特设专户。二是9月30日有关维护费中重新支付了工程款。三是进一步加强财经制度的学习,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
10.对所属单位监管不力
(25)针对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相关工程设计审查、评查费未按规定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财务报账手续不全的问题
一是巡察期间,已立行立改,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支付工程设计审查、评审费。二是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强化现金管理。
(26)针对市花凉亭水库管理局存在水库管理部分项目工程发包,存在照顾下属企业的问题
一是制定《小型工程维修、材料采购内控比选管理办法》。二是组织了〈安庆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解读培训。三是讨论通过《花凉亭水库管理局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四是已制定事企分开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五是公司清算已完成,工商已备案,正在进行税务清缴。六是责令市花凉亭水库管理处党组向市水利局党组作出书面检讨。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1.工程管理风险大、隐患多
(27)针对市花凉亭灌区管理局水电站前池清淤费、管理所公路维修费,用于开支食堂人员工资,支出名目不符的问题
一是已停止用水电站前池清淤费、管理所公路维修费,支付炊事员工资。二是财务科已组织管理局财务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学习,加强财经政策和财务管理知识学习,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要求对财务账目管理严格把关,做到专款专用。
(28)针对超付工程进度款和超付措施费的问题
一是根据测量成果进行了土石分解,并对前期结算进行了修正。二是措施费实行总价控制,后期已严格按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支付。
(29)针对个别水库管理所办公楼维修加固工程没有经过施工图图审部门审核的问题
一是以会议方式针对问题开展讨论,对参与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要求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增强工作能力,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三是要求设计单位重新出具了合格的图纸,签盖有效资质图章,规范建设管理日志,完善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四是制定出台《麻塘湖水库管理所工程监管细则》,建章立制形成工程实施监管长效机制。
(30)针对市花凉亭水库管理局2016年岁修项目没有委托监理单位,施工过程性资料缺失的问题
一是制定《小型工程维修、材料采购内控比选管理办法》。二是组织了《安庆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解读培训。三是讨论通过《花凉亭水库管理局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四是已经补齐2016年岁修项目施工过程资料。
(31)针对长江河道局的水政三号艇维修工程,缺少现场监管的问题
一是审议通过《小型维修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有关科室正在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后印发执行。二是进一步修订维修制度,修订船长、轮机长工作职责及相关财务制度。三是按照新修订船长、轮机长工作职责,明确今后外聘人员只对执法艇维修计划提出建议,维修监管工作由河道管理科在编在岗人员负责,完善监管程序,形成长效机制,确保现场监管到位。
三、持续用力,常抓不懈,巩固提高整改成效
市水利局的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所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建设,完善长效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整到位、改彻底,推动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转化。
一是进一步深化整改落实。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重点实行“回头看”督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整改尚未完成的问题,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紧盯不放,持续推进整改落实。
二是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坚决遵循“党是领导一切的”原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不断提高我局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政治上都要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业务精湛、廉洁自律的水利系统干部队伍,不断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
三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和市委“二十六条”,将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外化于行、内化于心,把心思放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真心对待群众、热心服务群众、诚心接受群众监督。以巡察整改落实推动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
四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坚持用制度选人用权管事。要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点面结合、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真正把制度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努力推动我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5280050;邮政地址:安庆市沿江东路11号;电子邮箱:35717374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