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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0-22 发布者:市委巡察办公室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24号到5月25号,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8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组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对照市委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了党组会议,班子成员人人谈对巡察工作的认识,提出整改工作意见建议,同时成立了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科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牵头巡察整改工作,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领各科室人员,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逐条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9月3日召开党组会,逐条逐项讨论通过《巡察整改方案》。9月18日,中心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分析症结原因,提出整改落实措施,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巡察整改期间,中心党组先后6次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宜。中心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对照《整改方案》,多次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调度整改工作,及时跟进并具体抓好相关问题整改;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照各自分管的工作,带领各科室人员积极参与整改,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细化任务分解,压实整改责任。围绕巡察组反馈6类18项26个问题,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和本年度中心任务,共分析查找原因62条,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75条。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对所有问题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做到了责任到人、扛责上肩,确保了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同时,紧盯巡察整改任务,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对所有整改问题列出时间表,实行按表作战、时间倒逼、销号管理,确保所有整改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最大化的整改效果。建立“一周一汇总、一月一调度”的工作机制,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统计汇总整改进度,提供给中心党组和责任领导准确掌握整改情况,把握整改进度。中心党组每周听取一次整改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困难问题,督办加快整改进度,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地生根。

(三)注重举一反三,健全制度建设。中心党组在整改工作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有序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紧密联系起来,统筹结合,确保把整改成效体现在单位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另外,在整改过程中,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审计稽核工作规定》、《安庆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财务操作规程》等制度文件10个。既落实“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促进全系统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风险防控应对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已经10月12日党组会研究通过,出台《安庆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预警机制实施方案》,定期分析资金流量和个贷率情况,切实防控流动性风险。此项工作将常态化实施。

(2)针对应对资金流动性不足响应迟缓的问题

今年8月已完成贷款自主核算工作,及时优化贷款流程,压缩了贷款办理时限。按月开展资金流量分析,分析预测本月业务收支,预调度流动性资金,进一步加大全市资金统筹调度力度,提前备足贷款资金,并坚持按日(工作日)放贷,积极应对资金不足风险,切实加快贷款办理和发放效率。此项工作将常态化实施。

(3)针对风险防控联动体系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根据目前信息共享情况,制定了《推进联动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审定。二是与市数据资源局对接,实现市场监管、住建(市区信息)、不动产(市区信息)、民政、人口数据共享,并对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加数据核验模块,校验业务相关信息。三是在单位开户和单位信息变更业务中增加了数据共享校验模块,通过市场监管接口企业信息进行验证。四是与“一网通办”平台对接,并完成业务系统开发,实现数据交互及业务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可选择同时开设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账户。

(4)针对内部风险防控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进行了分工调整。二是修订完善了《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审计稽核工作规定》并于11月8日印发。三是参加住建部举办的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培训班,并召开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培训班,对市中心及各管理部(分中心)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此项工作将常态化实施。

2. 归集缴存扩面工作有差距

(5)针对归集缴存扩面工作有差距问题

一是经与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联系,2017年度我省应建立公积金制度职工1456.01万人,实缴职工405.37万人,全省平均缴存率(考核标准值)27.84%,我市缴存率为20.55%,低于省住建厅考核指标(全省平均值)7.29个百分点。二是通过网站、1584政风行风热线、12329公积金热线咨询等,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灵活就业人员建缴公积金等政策进行了再次宣传。召开了缴存单位座谈会,为提升服务收集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做到应缴尽缴。三是协调统计局提供了规上企业信息,对照我市已建缴公积金单位进行梳理,进行分片包干,下发了《关于做好归集扩面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分片催建工作安排表》,并由牵头领导带队进行上门催建。此项工作将常态化实施。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6)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已于9月20日召开机关党委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党组坚持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经党组研究同意,已于9月27日联合新华书店成功举办“庆祝建国70周年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赛”。三是开展党建交流学习。已于11月11日组织党务干部到海事局交流学习。四是党课辅导。已于11月邀请到市直工委党务专业人士为全体党员授课。五是已发通知,开展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整改情况督查。六是已于2020年1月6召开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民主生活会暨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七是进一步深化党建优秀品牌工作。已于2020年3月完成2019年度党建优秀品牌申报工作。此项工作将常态化实施。

4. 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7)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坚持党组学习制度,2019年10月17日党组会研究明确“加强党组对内部审计和党建工作的领导”,确保每季度研究一次,进一步增强“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二是党组加强了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统筹谋划,已制定出台服务缴存职工的相关措施和文件。三是班子成员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贯穿始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立足岗位,以上率下,积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四是已于11月28日完成机关纪委委员选举和工会、团委、妇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五是按照市委和中心党组部署,组织各支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此项工作将常态化实施。

5. 思想教育力度不够

(8)针对思想教育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开展了谈心谈话,建立了谈心谈话相关台账。二是已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通知》和《党员管理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织建标准化要求,强化学习教育,加强党员的管理和监督。三是根据市纪委开展“四最”营商环境对标全省最优指标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业务资料、环节、流程进行了优化。结合优化后业务开展情况,已对《安庆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财务操作规程》进行修改完善,并于11月9日开展了全系统业务培训。四是通过设置系统参数,已对缴存上下限、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提取时限、租房提取金额、贷款次数、贷款金额、贷款时限、重复账户等业务政策规定进行控制。五是根据住建部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对缓缴企业职工在缓缴期间缴存连续计算,可正常办理提取和申请公积金贷款。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不够

(9)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不够的问题

一是已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办法》等文件;二是于10月12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并印发《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管理办法》(试行),建立长效机制,并抓好落实。三是组织人员对前期提拔干部的三龄两历进行审核,建立干部任前审核表,对提拔任免材料按照组织部相关要求全面梳理完善。此项工作将常态化实施。

7. 交流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

(10)针对交流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10月12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市公积金中心干部交流轮岗及回避制度》(试行),并于10月15日发文(宜公积金党字【2019】16号)下发各县(市)管理部(分中心)。主要领导带队,多次与市巡察办、巡察组、市编办、市组织部沟通对接,对全系统中层干部符合交流条件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已做出了相应安排,为保持队伍稳定和机构正常运转,将适时启动,积极稳妥推进。二是前期已向编办申报招录人员,积极补充人才。三是宿松分中心副主任已交流轮岗至太湖管理部主持工作。同时对太湖管理部负责人作出免职处理。干部交流轮岗回避工作将常态化实施。

8. 民主生活会重视不够、质量不高

(11)针对民主生活会重视不够、质量不高的问题

高度重视,会前充分准备,开展谈心谈话,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增强班子成员对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认识。深入调研,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深入思考,认真研究,相互批评时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不回避矛盾直面问题,高质量开展了民主生活会。此项工作将常态化实施。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企业拒绝公积金贷款问题未能有效解决

(12)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企业拒绝公积金贷款问题未能有效解决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中心网站发布宣传稿《市公积金中心深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宣传公积金政策》。二是赴高速时代公馆、高速滨江首府、碧桂园中梁东方印、千人禾公司龙城天悦等新建商品房项目现场宣传公积金贷款政策。三是10月17日公积金中心召开包括恒大在内的部分开发企业座谈会,在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同时,市中心又进行了公积金政策宣传,要求各开发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10月18日、10月30日分别赴十里春天、同安府、恒大观澜府、顺盛晟阳光家园和中梁滨江壹号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售楼处对新开楼盘上门进行政策宣传,并进行业务培训。四是出台文件进一步降低房地产开发项目申办个人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10月17日市中心出台《关于调整商品房开发项目个人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的通知》,将商品房开发项目申办个人公积金贷款楼工程建设形象进度,与商品房预售许可一致。五是10月30日赴紫金公馆、中梁滨江壹号宣传公积金贷款政策。11月6日赴时代融城、天盟阅江山、东方印宣传公积金贷款政策。11月12日中心领导深入高速地产、恒大、融创三家开发公司楼盘销售现场走访调研。了解开发项目建设与销售情况。听取对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截止目前,未接到任何有关开发企业拒贷的投诉和反映,未发现开发企业有拒贷行为。此项工作将常态化实施。

10.防范处理套取骗贷工作不力

(13)针对防范处理套取骗贷工作不力的问题

一是2016年7月出台了《关于防范和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相关制度》的通知;2019年3月出台了《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二是中心多次联系骗贷职工,也多次上门到其单位约谈其本人,表示家庭生活困难,无力一次性还清贷款,请求在每月还款金额上增加400元,加速贷款偿还。

11.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工作不规范

(14)针对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已初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并在11月6日由管委会研究通过,并于11月15日正式印发。二是已安排会议记录工作AB岗。三是已组织记录人员加强学习。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2.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发挥不力

(15)针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下级机构问题督促整改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对巡察意见反馈的21个问题,经与巡察组对接,其中:7个问题已于2019年10月17日前全部整改;7个问题因系统已生成凭证,无法进行信息修改;7个问题是2016年检查枞阳县管理部发现问题未整改,因区域调整,划入铜陵市。二是2019年10月17日党组会研究明确“加强党组对内部审计和党建工作的领导,将专项审计情况及日常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组会研究”。三是2019年11月7日审计稽核科向党组会报告了7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四是由主要领导对相关的两个管理部(分中心)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此项工作将常态化实施。

(16)针对纪检组执纪监督缺位的问题

组织对市公积金中心太湖县管理部违规办理公积金贷款问题线索进行核查,11月19日,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发送至市公积金中心,督促中心党组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中心已按照规定程序启动了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免去行政职务1人。通过电话、上门催收并向借款人发放律师函、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了清收,向22户逾期贷款分别发放了律师函,18户逾期贷款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最后达成了法院民事调解书,回收结清逾期贷款3户,逾期转正常6户,截至4月15日,共计追回逾期贷款97.7万元。

13.违规报销个人移动通信费

(17)针对违规报销个人移动通信费的问题

违规报销的费用已退回。10月11日,中心财务科与办公室负责人集体约谈了县(市)管理部(分中心)财务负责人及经办人员。此项工作将常态化实施。

14.公积金逾期贷款未及时上报

(18)针对公积金逾期贷款未及时上报的问题

逾期贷款按月如实上报住建厅。此项工作将常态化实施。

15.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9)针对报销差旅费没有注明事由的问题

已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销,填报审批把关,要求所有人员出差填写出差审批单,并在10月11号县(市)培训会上重点强调。此项工作将常态化实施。

(20)针对支付单位的资金打入个人账户的问题

一是打入私人账户资金全额收回,按规定支付,对县管理部进行了集体谈话。二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三是举一反三,加大查处力度。四是要求财务人员严把审核关,确保合规运行。此项工作将常态化实施。

(21)针对费用报销未取得合规票据的问题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发票入账。此项工作将常态化实施。

(22)针对报销罚款费用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违规报销费用全部退回。二是加强对办公室及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此项工作将常态化实施。

16.违反厉行节约原则

(23)针对违反厉行节约原则的问题

一是工会已进行了改选,并加强了集中学习,对于后期举办的活动将会严控规模与开支。二是工会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了调整。此项工作将常态化实施。

17.四千余平方用房长期的闲置

(24)针对四千余平方用房长期的闲置问题

11月6日报管委会审议,一致同意向市政府上交财富大厦业务用房,11月11日,中心向市政府报送《关于上交财富大厦业务用房的请示》,市领导签批由市管中心会同同安公司办理,中心多次与相关部门对接,着力推进。4月9日中心再次向市领导报告后于4月13日向市政府报送《关于上交财富大厦业务用房及解决办公用房紧张问题的进一步请示》,全力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8.大额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廉政风险

(25)针对资金调度存放缺少约束机制的问题

已经党组会研究印发《安庆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调度和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结合业务规模和发展需要,明确非归集行保留资金头寸限额标准,切实防控廉政风险。此项工作将常态化实施。

(26)针对的大额资金定存利率低于同期可上浮比例的问题

已经党组会研究于11月21日印发《安庆市住房公积金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暂行办法》,将所辖机构定期存款纳入监管范围。县管理部及承办银行已书面报告利率未上浮到位情况。此项工作将常态化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完善制度机制,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推动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一)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各项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机制。

(二)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处走、往心里走、往实处走。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三)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优良,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5999004;邮政地址:安庆市住建局14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子邮箱:288368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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