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不断加强与市审计局的合作,通过“三张函”的防守方式,在查摆问题、督促整改上建立常态化的协作机制。
协助审计实施告知函。审计实施前,审计部门在将审计通知书送达给被审计单位的同时,将“协助审计实施告知函”送给驻局纪监组。审计进点后,驻局纪监组与被审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提供外部信息、有的放矢,审计部门发挥财经专业技术优势、深挖细查,通过这种方式,十分有效地整合了双方资源。
协助审计整改告知函。审计实施结束后,审计部门在将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的同时,抄送驻局纪监组,联合被审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督促严格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和规定期限整改到位。
审计整改督促告知函。针对审计项目整改延期后仍未整改到位的情况,审计部门通过出具“审计整改督促告知函”,再次督促提醒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如经督促后仍未能完成整改则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联合整改问责。(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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