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安庆市审计局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协同,建立健全六项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
谈话制度。明确每年由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谈话,重点对履行主体责任、推进作风建设、注重抓早抓小、规范权力运行、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及时了解和提醒,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对在信访、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计回访等过程中发现并反馈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即时约谈涉及对象和所在科室。
研判制度。明确原则上局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形势、任务的研判,集中会诊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整改方向、措施等,遇有重要问题和情况及时开展研判。
述责制度。明确结合审计项目推进会,各科室负责人汇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整改方向和措施等,由局分管领导进行点评,并接受参会人员的评议质询,倒逼责任落实。
督查制度。明确局班子成员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每年至少对分管科室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深化作风建设、依法文明审计等情况。
通报制度。明确每半年在局党组会议上通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重点通报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处的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等情况。必要时可以通过文件、网络等形式通报,切实发挥教育、警示、震慑作用。
追责制度。明确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宽松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深入不扎实、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影响的,第一时间严肃追责问责,使失责必问成为常态。(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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