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四最城市”目标,不断提升创新要素供给和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市科技局研究制定《安庆市科技局优化科技服务实施办法》。
《办法》从五个方面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实施分类管理。全面梳理出科技系统服务事项行为40项,分成行政许可类、审核认定类等五大类进行管理。二是优化服务流程。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窗口,同时实现一窗受理。三是缩短办事时限。对标省内最优标准,设置办理时间。四是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科技系统人员服务水平,加快融入互联网政务平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五是结果及时公开。办结结果要在办理时间节点内全部公开。
此外,市科技局还采取设立意见箱、热线电话等形式,征集意见和建议,适时面向群众和市场主体开展满意度测评,并进行实时反馈,强化问效问责。同时,广泛宣传优化办事流程政策,大力宣传报道我市科技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新进展、新动态及成果做法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