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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严把“三关”确保评审工作纪律

发布时间:2018-12-24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今年以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把被监督单位项目或活动的评审作为日常监督重点之一,从关键环节着手,严把“三关”,规范评审程序,严明纪律,确保了各项评审工作严肃、廉洁、公正、公平。

严把评审方案拟定关。在项目或活动评审工作方案起草时提前介入,对评审程序、评审经费等依照相关政策进行审核把关,从一开始确保评审工作就不偏移政策规定。

严把评审委员(评委)产生关。项目或活动评审委员的产生实行抽签决定办法,由纪检监察组和该项工作人员按应选评委数120%的比例随机抽出,然后按抽出先后顺序,当场给专家打电话。出现专家因故不能参加时,从多抽的20%人员中顺延产生,有效防止“关系评委”和“关系评审”现象发生。

严把现场评审纪律关。要求评委评审期间做到“五个不得”:不以任何方式为参评事项打招呼;不得违反回避制度,如有直系亲属参评,必须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向外泄露自己评委身份;不得与作品及其相关人员发生任何联系和交往;在评审结果公示之前,不得泄露评选结果以及评选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停止本次评审资格,其评审作品结果无效。若相关作品已经专家组通过,取消相关作品获奖资格。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视情按规定予以追责。

截至今年底,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先后对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的“政工系列职称评审”“第七届黄梅戏筹备事项”“戏曲进校园优秀社团和先进个人评选”,市文明办组织开展的“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市文广新局组织开展的“群文、文博、艺术职称评审”,以及市博物馆组织开展的招聘面试等6项工作进行了评审监督。(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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