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以来,市经济发展督察组驻市经开区督察人员,注重做好“三个结合”,推进督察工作落实,助推经开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注重会议督察与现场督察相结合。驻经开区督察人员,一方面,参加市督察组每星期召开1次督察工作例会,汇报一周督察工作进展情况,实施“会议督查”。另一方面,由督察人员深入经开区各部门、企业和重点项目等现场实地检查,召开现场办公会,集中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从而使督办项目进展情况透明化、协调程序简单化,大大增强了督办工作效果。如,督察上海宝龙药业有限公司药渣清运问题中,发现前期经市工作组协调市城管局、区城管和区环保局,已进行了处理,但在回访企业时反映,因皖能中科消纳能力有限,导致药渣再次无法清运。及时向市督察组汇报约谈经开区相关领导,协调安排相关市直部门主动联系、加强服务,保障企业正常生产。
注重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在抓好日常督查的同时,按照市督察组要求,督察人员开展专项督查。如安庆日月电缆有限公司12亩土地多年未交付问题。驻经开区督察人员积极协助市经济发展督察组开展专项督查。深入宜秀区和企业,调查核实情况,查明问题原因。并与市经济发展督查指导组、市棚改办、市住建委和宜秀区及相关部门对接,及时解决征迁认证具体事宜。同时,督促经开区纪工委启动问责机制,对经开区时任建设局综合科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有效地弥补了日常督查的不足,使全区督查网络日趋完善,避免疏漏。
注重过程控制与结果运用相结合。在经开区督察工作中,注重过程控制,要求责任单位以《督察回执单》形式汇报工作进度。7月份以来,共下发《督办单》9个。同时,督察坚持实时电话询问和暗访检查。对督办任务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会同市督导、督核组下发了《整改通知单》,责令整改;对责任单位在工作中延迟、延误、工作懈怠等情况进行记录,及时向市督察组请示汇报,按《全市经济发展督查指导专项行动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红黑榜”评定方案》中予以体现,确保了过程控制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注重深入调研与分析建议相结合。督察工作中坚持求真务实,杜绝走形式、走过场。对于进展不利的督办任务,全面了解进展情况,深入挖掘内在原因,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及时上报实际情况。7月份以来,督查工作部门对3项重大任务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形成《专题汇报》,提出建议,成为市督察组、经开区决策的基础资料。如在督察“四送一服”办理事项中,重点就市供电部门服务保障企业的情况进行调研。发现招商项目建设前办理施工用电,时间长、手续繁杂,需要向市供电公司提交立项批文、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权属证明等资料。及时向市督察组写出专题报告,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黄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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