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巡视巡察 > 巡察工作 > 巡察整改 > 详细内容

市物价局分党组关于十一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9-11 发布者:市委巡察办公室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7日至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物价局分党组开展了巡察。2018年1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物价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市委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政治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物价局分党组充分认识到巡察工作不仅是对市物价局的一次政治体检,更是市委对价格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接受、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价格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契机,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以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以坚定的政治自觉、“不贰过”的坚定决心、坚持有力的工作举措,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巡察反馈后,1月30日下午,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暨2018年第一次党组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研讨班、十九届二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市“两会”主要精神;以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重点就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以及召开局分党组2017年民主生活会进行了部署安排,按期搞好本局首次巡察整改工作。2月11日,经组织安排,市物价局分党组书记、局长余巧萍一到任,及时召集相关人员听取巡查整改工作的有关情况,全面认真谋划巡察整改措施,并对《十一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第一组对市物价局分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帐》进行严格把关。与此同时,研究制定《市物价局关于全面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内容、保障措施”,针对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鉴于人事变动,为认真抓好巡查整改问题,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出台《关于调整市物价局分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安价组[2018]2号)。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党组书记、局长余巧萍任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任务。下发《市物价局上一轮中央巡视整改“查漏洞、抓反弹、补短板”“回头看”具体实施方案》,做到“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四明确。

(二)强化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整改。局分党组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出发,以勇于直面问题的态度,提高抓好巡察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及时与市委巡察办和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取得联系,了解巡察整改工作的最新要求。整改期间,分党组书记、局长余巧萍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科室具体抓,形成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的工作局面。分党组书记、局长余巧萍自2月11日任职以来,先后组织召开7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如:3月22日,召开局分党组会议,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研究制定37条针对性整改措施,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意识,确保全面、有效完成整改任务,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派员参加会议。3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调度会议,认真听取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和价格监督检查局主要负责同志关于整改进展情况汇报,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避免出现整改工作“上热下冷”“层层衰减”的现象。与此同时,召集办公室、价格监督检查局有关人员,对整改问题涉及分管领域的整改事项,提要求、定时限、明思路。

(三)聚焦整改问题,坚持靶向施策。针对巡察指出的“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政治理论学习抓而不实”、“维护党的群众纪律不力”等问题,局分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新党章,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围绕“讲政治、讲规矩、讲团结、讲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切实维护班子团结,进一步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突出“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基础工程,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开展党员干部述职评议工作,组织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台账,制定、修订一批管理制度,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机关各部门按照整改任务分工,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踪督办,保证整改不松不偏。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加强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3个具体问题

1.结合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价格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把两个《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作为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整改措施和全年价格工作任务。制定《安庆市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编发《各地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例汇编》,为扎实推进安庆市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创造了一定条件。二是2月22日,召开分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941号),进一步提高对价格机制改革和公平竞争重要性的认识。三是2月23日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和《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的政策解读在安庆物价网挂出。四是3月5日组织人员对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进行政策解读,并上挂安庆物价网。五是3月19日邀请安庆日报、安庆晚报、安庆广播电视台、1584政风行风热线、安庆新闻网等媒介记者参全市价格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大价格政策宣传,讲好价格改革故事。六是深入开展改革开放40周年和《价格法》实施2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5月7日—8日,新华社、中国经济导报、安徽日报、省电台等中央和省级媒体记者,到安庆市集中采访价格部门如何发挥职能,深化价格改革,推进供给侧改革,清理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成效。1月1日-6月12日,上报价格政策信息148条

2.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整改情况:2月13日,市物价局分党组召开2017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其他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列席会议。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派员到会指导。由于这次会议准备比较充分,达到了市委提出的“开出高质量、开出新气象”的要求,对进一步加强市物价局班子建设,推我市价格工作再上新台阶,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市物价局分党组书记、局长余巧萍自2月11日上任以来,正确把握职能定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抓班子带队伍,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

3.党政没有形成合力。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力求学深学透,学思践悟,融会贯通,知行合一。二是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分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三是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抓好分管领域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目前,领导班子从严治党、团结向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氛围日益浓厚。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3个具体问题

4.政治理论学习抓而不实。

整改情况:出台《市物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切实有效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抓紧抓实分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学习计划的落实,防止一切形式主义,坚定自觉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局分党组中心组以上率下,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如:2月13日,认真学习市委关于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规定要求。2月22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春节团拜会上讲话。3月5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十九届三中全会主要精神、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主要精神。3月22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公报主要精神以及《监察法》的有关内容。4月28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讲话;在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会上的讲话;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传达学习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讲话以及李国英省长在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有关学习内容。5月17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以及《共产党宣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机关党总支、党支部也相应开展了学习活动,组织“宪法、监察法、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知识测试。与此同时,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学习与理论研讨相结合。

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则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四性”。出台《市物价局会议议题审定表》,进一步规范会议制度,大大增加了议事规则的公开度、透明度。二是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以实际行动推动党内政治更加先进、更加健康、更加富有生机活力。三是实行正向激励机制,树立“讲政治、重品行、比实绩、守规矩”的用人导向,营造鼓励干事创业的良好从政环境。四是按照立行立改要求,及时调整了会议记录员,由中共党员办公室主任谢建农同志担任党的会议记录员。

6.机关党建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市物价局分党组突出政治功能,出台《2018年市物价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18年度市物价局党建工作“三个清单”》、《市物价局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狠抓支部建设,着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落细“三会一课”制度,做到突出“学”字,着力增强党性观念;紧扣“贴”字,强化结合渗透功能;围绕“新”字,活化组织形式手段;把握“严”字,注重细化考核督查,坚决防止“三会一课”制度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3月19日出台了《市物价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方案》,注重痕迹化管理,实行工作纪实制度。3月20日机关第一和第二党支部的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7月26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党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6月1日市物价局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各支部认真开展“学习《共产党宣言》”主题党日活动。每次支部学习,领导班子成员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方面存在的6个具体问题

7.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处罚不到位,维护党的群众纪律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2月1日和2月7日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召开价格执法人员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依法治国十六字方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查找根源,提出整改初步意见,分工落实到人。二是2018年3月上旬,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召开价格违法案件审理会议,对当前检查明码标价违法问题进行审理,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并于 3月6日、3月7日约谈了相关当事人,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三是3月22日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价格举报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价检[2018]22号)、《安庆市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实施细则》(安价检[2018]23号)、《安庆市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程序实施办法》(安价检[2018]24号)、《安庆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规则》(安价检[2018]25号)、《安庆市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查实施办法(修订)》(安价检[2018]26号),成立了市物价局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和价格违法案件审查委员会,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坚决杜绝依法行政“宽松软”问题。四是坚持12358举报电话重要时段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按照《市物价局价格举报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成立应急检查小组。五是制定了《市物价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安价组[2018]1号)、《市物价局分党组2018年工作任务清单》和《市物价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月29日举行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定仪式,实行“一岗双责”。4月26日召开安庆市价格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暨纪念《价格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

8.在其他费用中列支“三公经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财务政策规定。2月12日,办公室又通过协同平台向全局干部职工发出市财政局财务管理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做到认真自学、自觉遵守。二是加强厉行节约,严格规范列支项目,经费使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细则、市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庆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53号)相关规定。三是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召集办公室相关人员,咨询诚信会计师事务所专家意见,落实整改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办法。四是出台《安庆市物价局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庆市物价局机关财务报销管理规定》。在财务管理上: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公开,1万元以上财务开支上会集体研究。在公务接待上:完善了公务接待的审批手续,陪餐人数严格按规定执行。

9.部分支出审批不严格不规范,财政纪律执行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财务手续,印制统一的会议预算审批单,坚持做到了会议记录集体决策留痕。提供了预算审批单,办公室向机关业务科室取回了会议签到表。二是坚持规范操作,集体商议。提供记录集体决策的相关财务手续。三是针对付防汛救灾物资费的所附采购合同两份,均无甲乙双方签章及合同订立日期事项,已找原供货商提供相关手续。四是针对2015年5月付物价窗口交通费附汽油费发票现象,当时已纠正。经查实之后没有发生此类问题。

10.超标准报销差旅费,未能做到令行禁止。

整改情况:2月11日,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对办公室分管、经办审核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今后坚决杜绝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现象发生。超标准报销的1008元差旅费,已按规定全额清退入帐。

11.往来款长期挂账,存在资金损失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3月13日派员核查了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针对此整改问题,目前正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并按制度规定完善财务手续。

二是对挂账款项,说明历史情况,理清产权关系,按政策规定计算收取应由个人支付的款项,完善财务手续,杜绝资金损失风险。

12.固定资产购置及核算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提供了合同和预算清单等财务资料,按财务制度规定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三、深化整改成果,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

虽然市物价局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市委的要求、与巡察整改的要求以及干部职工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局分党组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主体责任没有休止符。下一步,市物价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巩固拓展巡察成果,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整改成效,向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1.加强理论武装,树牢理想信念。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新党章的学习贯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走过场问题清理行动”,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三是扎实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2.扛起“两个责任”,牢记使命担当。一是扎实开展主义官僚主义的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告之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防控机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拧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严肃执纪问责。三是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防止产生拉山头、结圈子、搞团团伙伙等现象。四是净化政治生态,树立“讲政治、重品行、比实绩、守规矩”的用人导向,加强对单位政治生态的整体研判、动态把握,注重从选人用人、权力运行、干部廉洁、群众评价等方面分析研判,做到见人见物见细节。

3.聚焦问题短板,认真对表整改。一是以巡察问题整改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以钉钉子精神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抓整改,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政治生活的侵蚀。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回头看”,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整改方案进行细致梳理,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三是进一步完善机关中层年中和年度述职工作机制,将述责述廉与抓基层党建述职结合起来,更好落实巡察问题的整改。四是全力打通政策出台的“最先一公里”,政策实施的“中梗阻”与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4.坚持党建引领,谱写“物价新篇”。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两个《实施意见》,把好集体审议关、法制审查关和领导审批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以机制筑起腐败风险的防火墙,把权力晒在阳光下。二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不断提高精准把握执法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做到执法规范化、处罚精准化,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党的群众纪律。三是通过健全价格法制,强化能力建设,兜住民生底线,做好舆论引导,使价格灵活反映市场供求,价格机制真正引导资源配置,价格行为规范有序,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56—5512903

通讯地址:安庆市菱湖北路30号(市物价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246001

电子邮箱:wjj5512903@126.com

中共安庆市物价局分党组

2018年6月12日



主办:中国共产党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中国安徽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东辅2楼 邮编:246005
    备案号:皖ICP备10006060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