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迎江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戴春益主持召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陈海维出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第一巡察组长、副组长、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及区委巡察办参加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区文化委相关情况、区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区城建局(市政)和滨江街道相关情况和区委巡察办关于2018年全区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汇报。审议通过了区委巡察组对三家被巡察单位的反馈意见和2018年区委巡察工作初步意见,决定将审议情况报请区委“五人小组”审定后按照相关程序实施。
会议要求,2017年巡察工作要向被巡察单位尽快反馈意见,加大整改督查督办。2018年巡察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前提,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在“村级换届风清气正”、“扶贫领域小微腐败”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三个重点领域着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综合研判到位,深层次分析原因,针对问题要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建议,以促进被巡察单位整改到位。(撰稿:胡安顺 审核:鲁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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