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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两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6-10-11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一、怀宁县清河乡党委、纪委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怀宁县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对反映的一些乡村干部在清河乡一农家乐饭店违规吃喝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清河乡太平村、泉月村、龙泉村在该饭店招待费用支出过大,且3村主要负责人今年以来多次在该饭店村级招待中午间饮酒。2016年9月,太平村党总支书记刘方祥、主任毕艮标、泉月村党总支书记、主任李佰林、龙泉村党支部书记李达胜、主任江刘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清河乡党委、纪委对违规吃喝的村干部教育监管不力,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怀宁县纪委对清河乡党委、纪委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二、大观区城乡建设局局长卢光华、纪检组长李玮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违规申领被问责。大观区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59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违规申领。卢光华审核把关不严,对此负有主体责任;李玮督查指导不力,对此负有监督责任。2016年8月,卢光华、李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违规申领的资金已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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