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部门信息 > 详细内容

安庆市创新出台《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

发布时间:2016-11-29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安庆市坚持防治并举、重在预防,贯彻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精神再出新招,近日,出台了《安庆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交接工作,准确界定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

明确交接对象。明确离任交接的对象为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晋升、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内的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或领导人员。

明晰交接内容。交接的内容除任职期末的资产、负债、损益、财政、财务收支结余和其他重要资产分布情况外,还包括存在的投资、承包、租赁、合作、抵押、担保、资产出借等情况。同时,离任领导干部个人保管和使用、借用的公物、公款,包括所有权属于单位的住房、计算机等也需办理交接。

规范交接程序。由市委组织部向离任领导干部及相关单位发出离任经济事项交接通知书,离任领导干部及其原任职单位在接到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将交接材料填写完毕送达接任领导干部。交接材料经交接双方及所在单位签字或盖章确认后完成交接手续,同时上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及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的实施,改变了过去“新官不知旧账”的状况,从组织层面为离任、接任领导提供了交接平台。

清晰界定责任。通过对离任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重要经济事项及时梳理交接,相关交接材料作为划分离任与接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界限的重要依据,有利于明确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做到离任领导干部交得清楚、接任领导干部接得明白。(殷海荣、储君)


主办:中国共产党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中国安徽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东辅2楼 邮编:246005
    备案号:皖ICP备10006060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