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旬,市效能办会同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抽查了市人防办、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房产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人社局、市园林局、市供水集团等10个单位4-9月份办理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各类事项办结件,每单位随机抽取20件(不足20件的全部抽取),共抽取193件办结件。通过第三方电信问询平台电话回访了各位服务对象(当事人),请他们对每个办结件分别作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评价,听取他们对以上单位办理事项过程中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三个单位办件的具体办理情况进行了抽查。
从首次电话回访情况看,193个办结件的服务对象(当事人),“满意”评价191 件、“基本满意”评价1件,“不满意”评价1件,满意率99.48%。
市卫生局1件“医师变更注册”办结件的服务对象作出“基本满意”评价,提出“前后跑了大概三趟,第一次到中心窗口是询问所需申请材料,第二次带了材料去还不行,材料要补,第三次带去的材料才通过审核”的意见。经市效能办核实,该服务对象首次到服务窗口时,工作人员向其提供了《安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注册服务通知单》,一次性告知了该事项办理所需的申报材料,第二次到窗口未办理成功是因自己疏忽少带了一份材料。
市园林局1件“树木修剪”办结件的服务对象作出“不满意”评价,提出“虽然如期拿到了通知书,但是修剪施工方一直没有修剪”的意见。经核实,该办结件属于市园林局“砍伐、修剪、移植城市树木”行政许可事项的即办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即视为该审批事项办结。具体修剪施工由申请人持决定书到所在的区建设局联系落实。市园林局收到服务对象意见后,立即和服务对象进行了沟通,并就树木修剪的工作环节进行了详细说明。树木未及时修剪的主要原因是辖区建设部门和施工方在费用方面为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双方已到现场,并就施工方案和费用进行商议,将尽快施工。服务对象对该局的及时沟通和说明表示 理解和满意。
本月选取了市卫生局、市建委、市人防办三个单位进行案卷检查,每个单位各抽查了5个4—9月份办结件案卷,从检查情况看,三个单位办理事项的主体、权限、依据合法,办事时限符合法定(承诺)时限,卷宗装订完整。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