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三个到位”
发布时间:2014-02-23 发布者: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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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一是明确责任到位。年初,召开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全委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将全年反腐倡廉工作划分为6项主要任务和62项具体工作,逐项明确主要责任单位和相关协同责任单位的责任,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到责任制考核之中,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根据人员和工作分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市本级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主要责任单位加强与各责任部门的协同联系,确保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制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课、廉政谈话、廉政述职等制度的落实,明确重点责任目标、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形成了有效的目标责任落实体系。二是考核评价到位。根据新形势下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市委常委会决定,将市管干部年度考核纳入年度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之中。从今年1月16日开始,组织16个考核组,由市委常委和副市长带队,对11个县(市)区和19个市直重点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对象确定为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县(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县级干部;考核内容确定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进展和反腐倡廉任务落实情况。在考核方法上,化繁为简,将考核内容进行合并,各类测评表格进行综合。全市共召开述职述廉述德大会30场次;组织3471名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各阶层代表,对11个县(市)区及19个市直单位的领导班子和598名县级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与44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向各地各相关单位反馈整改意见94条。通过考核,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三是责任追究到位。市委非常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及时通报考核情况,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之中,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直接挂钩,形成落实责任制工作的奖惩机制。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手段,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去年以来,全市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126人次;对18名不认真履行领导责任,致使单位出现严重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对15名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党政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