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案件发布 > 党纪政务处分 > 详细内容

潜山市公安局黄柏派出所原教导员、四级警长吴长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6-01-22   来源:潜山市纪委监委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日前,潜山市纪委监委对潜山市公安局黄柏派出所原教导员、四级警长吴长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长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财物,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执法犯法,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吴长锋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潜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长锋开除党籍处分;由潜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嫌犯罪所得继续追缴。(潜山市纪委监委)


主办:中国共产党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中国安徽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东辅2楼 邮编:246005
    备案号:皖ICP备10006060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