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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小池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原所长黄新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6-01-22   来源:太湖县纪委监委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日前,太湖县纪委监委对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小池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原所长黄新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新奇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伙同他人骗取公款且侵吞公款用于个人开支。

 

黄新奇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太湖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新奇开除党籍处分;由太湖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太湖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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