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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庆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3-27 发布者:市委巡察办公室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安庆市民政局开展了巡察。2022年8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安庆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局党组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巡察整改作为必须履行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落实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解决的重大政治问题,以最高的摆位、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始终,切实做到应学尽学、应学立学、学以致用,充分认清抓好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自我净化、自我革命、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有力举措,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巡察反馈后,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整改工作方案,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每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任务,承担整改责任,牵头责任科室具体承办整改任务,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细化分解任务,加强跟踪调度。市民政局党组严格对标对表,认真剖析问题,根据市委巡察反馈的31个问题,查找87条症结原因,明确104项整改措施,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压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的整改责任。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联络协调和跟踪落实,建立督查调度机制,定期分析汇总整改进展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安排。按照“见底清零”的要求,对巡察整改任务实行对账销号制度。

(四)深化整改成效,强化机制建设。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长效机制,制订修订了《安庆市民政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安庆市民政局“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安庆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清单》《中共安庆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安庆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37项制度文件,切实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确保整改提升常态化、长效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抓牢抓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1)深化政治理论武装。一是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在充分征求科室和部门意见后拟定《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学习内容涵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经济、法治、社会建设、乡村振兴等多领域的重要论述,全面增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的全面性、系统性。二是定期开展中心组学习,2022年共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19次,开展研讨8次,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已完成。三是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汇编成册并印发,人手一册。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及讲话精神,先后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赴贵州、沈阳、青岛等地外出学习考察,拓展理论视野,交流工作经验,提升理论学习的实践性。五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情况报告》上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专项治理工作。

2.补齐意识形态短板

(2)筑牢坚实思想防线。一是深化意识形态思想认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讲话、重要回信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党组责任,印发《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2022年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开展民政领域舆情会商研判和应对处置等工作,先后快速有效处置相关安全事件。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社工专题”因链接地址变更无法显示问题已重新链接整改,同时对专栏内容全面进行复查更新。市民政局网站已按照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实录要求公开相关内容,同时举一反三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复核,对排查发现的3个问题,已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完成整改。四是加强领导班子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审核,2022年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

3.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有力

(3)强化党组有效指导。一是明确由局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负责市本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成立了安庆生态陵园建设工作专班,实行工作周调度,倒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二是建设完成安庆生态陵园(一期)厚泽墓区,可为市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三是已完成《市城区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第三稿)修改。四是各地通过补栽苗木、加大绿地覆盖率和使用可降解的材料等方式,增加公益性公墓绿化覆盖率。

(4)移风易俗治理有效。一是2022年全市骨灰入公墓安葬率显著提升。二是组织市社工协会开展“宜风易俗惠万家”活动,在市区28个社区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引导群众文明治丧。三是按照“政府主导、合理布局、国资运作、公益属性、规范管理”的思路,加快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2022年底已实现全市城乡公益性公墓全覆盖,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丧葬需求。四是印发《关于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规范红白喜事的通知》,将整治农村丧事大操大办纳入村规民约内容,规范丧葬流程,禁止私埋乱葬。宿松县、太湖县、潜山市等地平均办丧时间显著下降。五是印发《关于开展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对各县(市、区)进行全覆盖包保督导,整治突出问题。六是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殡葬市场联合执法,摸排殡葬用品服务销售网点85户,实地检查殡葬用品经营门店20多家,下发整改通知10余份。

4.社会养老服务供给有力

(5)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一是全面落实《进一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要求,摸排闲置存量房源,并督促各区民政局对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调整,通过配置老年食堂(助餐点)等方式予以补足,市城区已建成老年食堂(助餐点)132个,总面积超1.5万平方米,有效补足了养老服务设施面积。二是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三是加快推进世行99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升改造,目前市本级已完成2个站点提升改造,21个站点正在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其他76个站点均由各区完成改造提升。

(6)优化养老资源利用率。一是开展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摸排,全市现有养老机构222家,2022年入住率显著提升。二是印发《安庆市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等服务需求,剩余床位允许向社会开放,逐步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三是督促县(市、区)民政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对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加大督查检查力度,避免“一包了之”的现象,开展食品、消防检查并督促全部完成整改。

(7)加快推进智慧养老。一是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市民政局每周调度县区养老机构视频监控建设进展情况;二是对工作进展较慢的县(市)下发工作提醒和工作通报,现已完成全市养老机构视频监控全覆盖。

(8)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一是积极配合第一人民医院推进老年养护院项目建设,已帮助第一人民医院向省项目办提款报账,按照世行要求编制设备采购清单。二是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对市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三是市城区82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均已交付运营,具备助医、助行、助餐、水电维修、家政等为老服务功能。四是占用大观区大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已搬离,混用问题已解决。

5.市社会(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设快速推进

(9)积极谋划项目建设。一是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福利院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全力推进工程项目;二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项目,2022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开工;三是积极申报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项目。

(10)加快已建工程竣工验收。一是市福利院已完成10栋楼的单体验收和规划验收,正在对接住建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工作。二是养老示范服务中心1、2号楼和特护楼均已投入使用,已入住社会化养老和特困人员。三是已将保健中心整体交付市中医院运营管理,创建省级中医药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四是局分管负责同志已对市福利院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

(11)强化安全管理。一是完成儿童康复中心的消防改造工程并验收;老年公寓已通过消防验收;二是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保健中心及特护楼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检测,检验结论为室内未见明显裂缝,外墙面接壤开裂不影响主体结构。目前已对散水坡下沉与墙面接壤处开裂裂缝做沥青勾缝处理。三是市福利院已对脱落起鼓的食堂外墙漆进行铲除,重新刷外墙漆。四是驻局纪检组对市福利院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6.有效发挥社会救助职能

(12)强化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和监管。一是全面整改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审计反馈问题,做到资金应收尽收、应拨尽拨,指出问题均得到纠正纠治。二是深入排查重点领域问题。各县(市、区)举一反三排查发现问题线索均已完成整改。三是建立健全救助长效机制。及时调整安庆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安庆市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办法(试行)》等工作规范和指导文件10个。四是强化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建成安庆市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汇聚民政、卫健、医保、人社、残联等部门基础数据248万余条,近20万人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对困难群众开展常态化信息核对。五是局分管负责同志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

(13)广泛开展慈善宣传引导。一是召开市慈善会会员大会,及时修订《市慈善会章程》《市慈善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善款149.03万元。设立9支慈善冠名基金,接收善款累计近1000万元,我市荣获“安徽慈善奖”9个。三是市、县广泛开展“中华慈善日”系列慈善公益宣传活动,联合市新闻传媒中心开展慈善公益宣传,已完成慈善宣传册(初稿)。四是多方链接慈善资源。争取中华慈善总会支持,建立跨省区域慈善协同机制,争取省江淮慈善基金会慈善项目4个。

7.基层治理持续加强

(14)强化社会组织监管。一是完成对市本级管理的36家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改。二是建立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责任提醒机制,压实监管职责,先后发送提醒函46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实地检查社会组织近30家,下发行政检查文书7家。

(15)补齐基层社会治理短板。一是摸清全市城区社区数、社区工作人员数、网格数、专兼职网格员数、社区工作人员年平均收入等,作为网格化测算的基本数据。二是配合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调研。三是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推深做实党建引领网格管理,组建网格管理队伍。四是赴岳西、宿松、太湖等地督导农村大操大办红白喜事专项治理情况,宿松县、太湖县、岳西县、望江县等地均印发开展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五是印发《关于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规范红白喜事的通知》,提倡喜事新办、简化治丧仪式、缩短治丧时间。岳西等地制定了红白事相关规章制度,将党员干部作为发挥带头引领作用的关键少数,发挥感召引领作用,把丧事活动基本控制在三天以内。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整改情况

8.积极担当主动作为

(16)城区道路命名工作进展显著。一是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22个市直部门和各区的市地名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完成了90条道路的命名(更名)工作。三是印发《关于做好市区部分道路命名(更名)和起止点变更后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市城市管理局负责道路路牌的设置和更新维护工作”。四是印发了《安庆市城区道路命名工作联动规范管理实施意见》,明确相关市直部门职责。五是召开道路命名(更名)工作调度暨新一轮道路命名工作会议,调度2022年市区90条已命(更)名道路后续工作完成情况。六是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审定小组2022年第3次调度会,研究城区道路路牌设置维护有关工作。

(17)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牵头协调作用。一是组织召开全市未保会议,制定《安庆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安庆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实施方案》。二是完善儿童关爱服务体系。2022年全市共发放孤儿保障资金2601万元,惠及孤儿及困境儿童2028名,春节前慰问帮扶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4104人,慰问帮扶支出资金53.03万元。加强基层队伍建设,设乡镇儿童保护督导员160人、村(居)儿童主任1545人,全市已建设乡镇(街道)未保工作站61个。三是开展孤儿助学工程。对全市符合“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条件的76名孤儿发放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助学金。四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动员党员干部与低收入家庭农村留守儿童建立帮扶联系机制,落实“两讲一送”帮扶任务。全市共有牵手对象4086人,牵手人2470人。五是与相关部门对接,对前期未办结信息进行跟踪办结,全年涉及未保工作的热线信息均已全部办结。

9.制度执行规范有力

(18)规范内控制度。一是加强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已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建立实物清单,实行定期盘点。二是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各单位重新梳理财务资料,对部分可完善的手续进行了规范完善,市福彩中心重新修订了《安庆市福利彩票中心财务制度》,公墓管理处落实了公务出差审批手续。三是局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对市福彩、市公墓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

(19)强化财务监督检查。一是对照问题清单,相关单位均已完善财务手续,补充不完整附件。二是组织局属单位班子及财务相关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各单位内部均组织职工集中学习财经制度和纪律,累计学习150人次。三是联合机关纪委对机关和局属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检查出5个局属单位共性问题2个,并出具《关于执行财经纪律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在检查的基础上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查缺补漏,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四是局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对市救助站、市公墓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

10.项目管理规范有序

(20)严格执行基建管理规定。一是制定了《安庆市殡葬管理所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安庆市殡葬管理所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庆市民政局局属单位基建管理暂行规定》,项目费用超过10万元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二是举一反三,排查近期工程项目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三是局分管负责同志对市殡管所、市公墓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

(21)强化项目质量管理和廉政风险管理。一是市公墓、福彩均已按要求完善验收单补签手续。二是市公墓、市福彩内部组织学习了相关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三是针对巡察指出局属单位存在廉政风险问题,驻局纪检组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监察建议书》,要求局属单位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防范廉政风险。经自查发现的问题现已及时完善补充相关手续,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规章,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四是局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对福彩、市公墓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

11.规范龙山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

(22)探索运营管理模式。一是学习先进经验,会同市财政局赴宁波市福利院实地考察学习宁波市福利院举办成立民非组织(南山疗养院)运营模式。二是市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市福利院举办的龙山养老服务中心资金运营管理方式。三是完善运营管理制度。龙山养老服务中心已制定出台人员管理、业务规范、资金管理等方案,龙山养老服务中心已召开会议研究资金使用范围并报市福利院备案。

12.形式主义之风有效遏制

(23)改进工作作风。一是精简机关会议次数,各类会议同比下降7%。二是修订完成《党组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室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关于大额资金使用额度的决策权限为10万元。三是开展基层支部“三会一课”纪实制度和党建品牌创建情况专项检查,查摆共性问题10余条,建立调研督查整改台账。四是机关二支部、救助站、福彩中心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支部书记和党建助理员在会上进行深刻反思,做个人检讨。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就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创建等做出明确要求。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3.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

(24)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全年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民政业务重大事项39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巡察整改、专项审计整改、民政其他重点工作等。二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大额资金使用安排的决策权限,10万元以上的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1-10万元的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全年局长办公会议共研究大额资金使用事项8次,党组会议研究大额资金使用事项24次。

14.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5)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力度进一步加强。一是2022年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2次;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1次;专题研究作风建设工作1次。局党组印发《安庆市民政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安庆市民政局“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安庆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组织开展民政系统干部兼职、因私出国(境)、经商办企业常态化梳理工作,并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备。三是认真落实《安庆市民政局党的建设暨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四是按照《安庆市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明确职责和风险防范点,加强对局属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五是调整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进一步压实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5.派驻监督职能发挥坚强有力

(26)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一是修订完善了《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市民政局会议制度》等制度,明确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关于大额资金使用额度的决策权限。二是列席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重大会议,监督决策事项,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是否规范、资金分配是否合理等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强化对公益性公墓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等民政业务重点工作的跟踪督办,先后7次深入业务科室了解工作推进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督促市民政局每周向市纪委监委报告重点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四是配合督促并参与研究部署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先后6次深入望江县、太湖县和局属单位开展督导检查,举一反三排查发现问题线索,推动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五是参加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六是深化巩固巡察审计整改成果运用,市民政局及所属单位已制定完善了制度文件37个。

16.规范选人用人程序

(27)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一是召开党组会通报2019、2020年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二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排查发现问题已整改完成。组织开展系统内干部工作业务培训。三是对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摸排,长期在同一岗位任职的有6名同志,根据全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要求,正在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对接中。

17.机关党建作用发挥更加突出

(28)党支部建设运行更加规范。一是已梳理支部规范化建设问题清单并督促支部整改。二是妥善处理殡管所、公墓2名支委长期抽调在局机关工作问题。三是规范党建助理员设置,4个支部非党员身份的党建助理员均已进行调整。四是市直民政系统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签订党建工作履职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29)支部组织生活更加规范。一是机关党委对基层支部开展专项检查,对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建品牌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12名党员已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三是机关二支部、救助站召开专题会议,支部书记和党建助理员在会上进行深刻反思,做个人检讨。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民政系统基层党的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就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规范组织生活会、严实推进“一支部一品牌”等做出明确要求。

18.持续深化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30)巡察整改问题抓紧抓实。一是认真学习中央、省、市重要文件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等。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汇编成册并印发,做到人手一册。三是制定《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和研讨。四是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实施老年助餐暖民心工程,将老年助餐纳入书记项目,全市已建成老年食堂(助餐点)512个;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印发《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等四个清单,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出台《慈善冠名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设立慈善冠名专项基金9支,募集慈善资金近1000万元;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城乡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31)审计整改问题持续跟进。一是市公墓管理处每年年初均向市福利院、市军供站、市军人接待站等欠款单位发出催款函,巡察反馈问题后,市公墓管理处再次向各欠款单位发出催款函。二是及时对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购房当事人,根据宿舍楼门面房评估实际已纳入固定资产账目管理,结合安庆市本级正在开展的国有房产清查盘活专项行动,我局将依照国有房产清查盘活领导小组(财政局)盘点结果,对已出售房产及时销账,对其他单位房产及时划转;并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实物清单,实行定期盘点。三是市福利院已竣工工程均已完成消防验收。

三、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个别复杂问题需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集中力量,着力破解。下一步,局党组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安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深做实“一改两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以踏石留印的作风、一抓到底的毅力,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坚持见底清零,强化标本兼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松、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深入研究对策,强化跟踪督办,力争提速见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三)做好结合文章,力促成果转化。继续在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推动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筑牢民政干部职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把巡察整改和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切实将工作重心向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资源“两个拓展”,将工作精力向基层一线包括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两个延伸”,推动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能,开创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5017615;邮政地址:安庆市宜秀区菱北街道湖心北路76号;电子邮箱:aqmzjbgs@163.com。

 

                                                                                                          中共安庆市民政局党组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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