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工作已于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7月6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二届市委第四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张祥安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部署了巡察整改工作。市委常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耿延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明月主持会议。
7月10日至12日,市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19家单位进行了“一对一”反馈。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学懂弄通做实不到位,学做结合不紧密,贯彻落实有差距;有的经开区(风景区)改革发展质量不高,创新发展能力不强,改革成效不好;有的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水平不高,谋划能力不强,产业振兴不旺,村镇建管不力;有的统筹发展与安全不力,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平安建设有短板,信访隐患化解不力;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得不实;有的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不严,执行政策规定随意,资产资金管理不善,招投标和工程管理乱象较多;有的纠治“四风”不彻底,工作作风漂浮、“吃喝风”屡禁不止、乱发津补贴等问题依然存在。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突出重点、举一反三,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要抓好集中整改,统筹推进巡察反馈意见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一体整改、一体落实;要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反馈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巡察整改监督,推动提升整改成效。有关职能部门要综合用好巡察成果,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加强调研研究,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完善制度,实现标本兼治。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县(市)纪委监委和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