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何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对纪检监察工作来说,就是要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结合实际、结合本职,发扬斗争精神,努力履行好应尽的职责。
首先,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取得的伟大成就,吹响了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奋进的号角。必须深刻认识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忠诚信念,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中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三个务必”,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自觉行动,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主动投身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和伟大实践之中。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爱岗敬业的内生动力,从党的精神谱系中汲取力量,从新时代十年辉煌体会前行的信心,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其次,必须发扬敢于斗争的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不仅昭示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决心,也为今后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前进和努力的方向。发扬敢于斗争精神,既是牢记“三个务必”必然要求,更是新时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选择。要突出政治监督,将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落实党组(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始终,切实将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等情况作为首要标准,强化政治监督的首位意识,在敢于斗争中做到政治立场鲜明、政治原则第一。要突出正风肃纪,督促综合监督单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健全各类制度规定,做到“四风”问题有组织管、有责任人管、有制度管、有纪法管,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中取得更大的成效。要严肃执纪问责,对日常监督检查和其他渠道发现和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对确实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人员,要严肃处理并督促所在单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同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再次,必须提升善于斗争的本领。“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是每名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也是新时代彰显纪检监察善于斗争的重要前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应以“无所不会、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积极心态学习各方面的知识,提升斗争的能力和素质。要坚持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提高自身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生力军作用。要坚持在纪法学习中融会贯通,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主要法规制度共增加111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既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新规定,更是依法监督执纪、依法调查审查、依法依纪问责的基本依据和准绳,必须认真系统学习,才能在融会贯通中准确应用、规范运用、熟练使用。要坚持严于律己,以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为己任,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严的行为规范、更好的工作状态树立好纪检监察群体的良好形象,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增强爱岗敬业、清正执纪的意识,在严于律己中增长善于斗争的底气和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