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近期,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公管局对建设项目招投标三类乱象予以整治,打造良好招投标环境,推进我市招投标事业健康发展。
整治保证金超标准现象。督促市公管局严格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标准最高不超过50万”之规定,开展市县两级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超额缴纳整治工作,要求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7个项目招标人,立即依法退还。
整治异常低价投标现象。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的通知》,严格落实异常低价制度。全面排查市县两级134个以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执行异常低价情况。
整治违规设置条款现象。督促市公管局对市县两级15类招标文件示范文本,691个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违规设置限制条款和强制(变相)要求建筑企业设立子(分)公司等条款问题。梳理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范性文件,对涉嫌存在限制条款的予以废止。(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