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于10月19日至12月31日,对市委督查考核办等12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各单位具体巡察时间见各巡察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委督查考核办、潜山经济开发区、宜秀经济开发区。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医疗保障局、岳西经济开发区、天柱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委网信办、太湖经济开发区、迎江经济开发区。
二、巡察内容
以“四个对照”为监督标准,以“四个紧盯”为监督路径,重点围绕“三个聚焦”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同时,巡察组协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对市直被巡察单位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机关党建三个专项检查。
一是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
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意见箱设立地点见各巡察单位公告。
市委第一巡察组举报电话:15505085680;电子邮箱:aqdyxcz@163.com。
市委第二巡察组举报电话:14790622388;电子邮箱:aqswxcz2020@163.com。
市委第三巡察组举报电话:13956494418;电子邮箱:swxc003@163.com。
市委第四巡察组举报电话:13965813910;电子邮箱:aqswxcz04@126.com。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安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