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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宜秀区白泽湖乡原三级主任科员、大桥街道芭茅巷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张祥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5-02-19 发布者:宜秀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日前,经中共安庆市宜秀区委批准,安庆市宜秀区纪委监委对安庆市宜秀区白泽湖乡原三级主任科员、大桥街道芭茅巷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张祥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祥银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构事实的方式帮助亲属非法套取拆迁安置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置换、工程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挪用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

张祥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挪用资金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庆市宜秀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宜秀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祥银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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