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迎江区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江龙山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22年间,被告人江龙山利用担任迎江区长风乡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区市政工程处主任、区住建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6.3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江龙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以及辩护人的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江龙山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迎江区各乡街以及区直机关等100余名党员干部、被告人亲属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