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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学思践悟”齐奏党纪学习教育“纪”续曲

发布时间:2024-11-28   作者:韩伟文  发布者:迎江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下,党纪学习教育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成为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强化纪律意识的关键环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学思践悟”四个维度,积极探索党纪学习教育路径,为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构建一个全面、系统的学习框架,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以“学”为根基,用“古人学问无遗力,少壮工夫老始成”的态度理解内涵。党纪学习教育的首要任务在于“学”,即系统、全面、深入地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干部应秉持“凿深井”的劲头和精神,把党纪融入心中,形成一把能时刻握在手中的“戒尺”,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当成床头书、手中卷,在一遍遍的学习中不断提高纪律意识、锤炼过硬党性。

以“思”为引领,用“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态度深化成效。在“学”的基础上,深入“思”,是提升党纪学习教育效果的关键。党纪学习教育要以警示教育为重要“教辅书”,用典型案例不断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广大党员干部应主动参与警示教育会、廉洁故事分享会等活动,积极撰写心得体会,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进入“沉浸式”的学习状态,深刻领悟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让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以“践”为行动,用“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态度巩固成果。“践”是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化。党员干部应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无论在工作岗位还是社会生活中,都应严格遵守党规党纪,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充分展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通过党纪学习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深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在工作中勇于担当,敢于面对困难,拒绝“躺平”,坚定“逢山过山,遇水涉水”的信念,为群众办实事,推动理论在实践中生根发芽。

以“悟”为升华,用“积迷如望洋,顿悟不违咫”的态度提升境界。“悟”旨在将学习成果内化为个人信仰与行为准则,在“悟”的过程中,党员干部应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通过持续学习、思考与实践,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内涵和真谛,将其作为个人行为指南与精神追求,形成自觉遵规守纪的内在动力。要紧密结合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创造出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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