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深学细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纪法规,增加专业知识储备,不断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推动案件质量提质增效。”
“我镇部分案件存在‘一办了之’现象,案件移送审理后,过分依赖县纪委审理室审核把关,未进一步对案件材料进行梳理、自查、补缺补漏……”
近日,望江县纪委监委召开“一把手”案件质量点评会,部分乡镇纪委、机关纪检监察室作了交流或表态发言,主要负责人对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对案件质量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点评。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和“常规动作”,从委机关部室、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乡镇纪委抽调业务能手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定期对已经办结移送审理的案件,从事实证据、调查程序、定性量纪、处分执行、文书规范等方面逐项进行交叉互评,并按照评分细则,对每一起案件进行量化评分。同时建立反馈、通报制度,评查结果直接纳入乡镇纪委监督责任考核体系。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次,评查案卷157件,发现各类问题300余个。
为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升工作效率,县纪委监委梳理、总结案件办理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证据不扎实、程序不合规、手续不齐全、处分执行不到位、案卷材料归档不规范等问题108个,制作编发《学习手册》,筑牢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梳理出案件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过“理论+实战”“课堂+现场”等方式进行培训,着力解决乡镇纪委案件质量不高、审理环节薄弱等问题,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案件质量评查既承担着‘找茬’的把关责任,又有着‘指正’的促改作用。”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为抓手,针对查办案件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及时以评促改,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成为“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