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廷璐(1675—1745),字宝臣,号药斋,安徽桐城人。曾担任河南学政、国子监祭酒、江苏学政等职,官至礼部右侍郎(少宗伯)。
雍正帝登基后,锐意革新进取。当时,朝廷每三年对官员考核一次,举优惩劣。张廷璐发现被弹劾的多是低级官员,州县官以上的寥寥无几。他认为,道府州县这些官员如果犯错,危害会更大,抓小放大,不能整肃吏治。于是,他奏请对“道府州县之当劾者则劾之”,决不姑息养奸。他的奏言直指时弊,被雍正帝赏识和采纳。
雍正七年,张廷璐南下任江苏学政。他兢兢业业,勤勉尽职,每次在各地巡视督考,都秉烛阅卷至深夜,反复掂量,才评定名次,唯恐辜负了学子的艰苦努力。最终选录的多半是孤寒饱学之士,令大家心服口服,毫无怨言。
张廷璐既恪尽职守,也清廉如一。他在大江南北巡视,舟车耗费巨大,有时还要捐出俸银,修缮各地学宫,常入不敷出、难以为继。即便如此,他对各地送来的养廉银,都是一律拒绝。张廷璐不以清廉为苦,他将官斋稍加修葺,作诗道:“未许荒芜同传舍,但容吟啸即吾庐。”
张廷璐的官德和政绩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从雍正到乾隆,一再将张廷璐留在江苏,说:“江苏学政紧要甲于天下,张廷璐久于此任,声名甚好。”就这样,张廷璐整整干了三任九年江苏学政。